模特兒公司詐騙
模特兒公司詐騙,是騙徒利用年輕人想一圓摘星之夢的心理,進而騙取費用並不給簽約藝人通告與酬勞的詐騙方式。世界各地都有這類手法,手法大致上都大同小異[1]。
詐騙方式
騙徒會派出假冒星探,在路上尋訪一些聲稱「頗有資質」的素人。這些被訪問的素人,會被這些不知情的星探告知說,因為一些戲劇、廣告,甚至平面媒體等,需要模特兒,希望這些素人能夠留下資料,讓這些經紀公司,能夠好好培養這些人,能夠成為明日之星。
隔時,自稱是經紀公司或模特兒公司的騙徒,會打電話給被害者,請被害者到騙徒所在的公司進行所謂的「面談」。騙徒可能會以光鮮亮麗的穿着,甚至以一些色彩鮮豔的藝人照片,告知這些就是騙徒的旗下藝人,並且不斷鼓吹被害人,不要小看自己的資質,一定要好好的讓自己成為大紅大紫的明星。
接着,騙徒就會要求受害者先秀幾段姿勢,並且支付所謂的「試鏡費」。幾天後,騙徒大多會說受害者一定會錄取,接着會以各種名義,要求被害人付款,例如「宣傳照」(即效果較好的照片)等,或者是買通廣告公司、唱片公司,或電視公司的「通告費」等。受害者不疑有他,必定會支付更多金錢。
緊接着,騙徒會以各種理由,不讓簽約模特兒進行通告。甚至騙徒可能會食髓知味,基於受害者急於成名的心態,會要求受害者支付更多種類的名目費用,使受害者損失慘重。也有騙徒會要求受害者辦理信用卡,以進行刷卡支付各項費用。
最後,有些經紀公司或模特兒公司,會以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結業,受害者無法取得損失之金錢。
預防方式
摘星夢是年輕族群的希望,騙徒常常利用此弱點,藉此騙取錢財。
進入經紀公司,不可以先支付費用,並且特別注意該公司的信譽度與可靠度。即使公司在明顯處掛上營業許可的證明文件,也必須特別留意。
詐騙案例
參見
參考文獻
- ^ (繁體中文)香港法律大全網站:與模特兒公司有關的詐騙行為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6-07-12.,2002年7月3日發佈,於2009年8月4日查閱。
- ^ (繁體中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方網站:偵破劉○瑄等七人假借應徵模特兒名義向求職少男、少女詐騙宣傳費、保證金案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2007年9月14日發佈,於2009年8月4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