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縣 (明朝)
桐鄉縣,浙江省舊縣份,明朝宣德五年(1430年)置縣。1993年,撤消縣建立桐鄉市。
明朝宣德五年(1430年),析崇德縣東境募化、千金、保寧、清風、永新、梧桐六鄉置桐鄉縣,設縣治於梧桐鄉鳳鳴市(位於今桐鄉市梧桐街道)。清朝時,隸屬嘉興府。民國元年(1912年)廢嘉興府,桐鄉屬錢塘道。民國16年廢道制,直屬浙江省政府。民國27年劃屬浙江省第二行政督察區。民國28年至民國36年屬浙江省第十行政督察區。民國37年後屬浙江省第一行政督察區。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桐鄉隸屬嘉興專區。1958年11月,崇德縣併入桐鄉縣。1970年,改嘉興專區為嘉興地區,桐鄉縣隸屬嘉興地區。1983年,撤銷嘉興地區,分設嘉興市、湖州市,桐鄉縣隸屬嘉興市。1993年,撤消桐鄉縣建立桐鄉市,隸屬嘉興市[1]。
參考
- ^ 浙江省桐乡市门户网:《桐乡市历史沿革》. [2010-08-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