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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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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光(1961年5月1日—2002年5月10日),男,中國遼寧省西豐縣人,黑龍江省喬四」犯罪集團的成員,人稱「一號殺手」。[1]

生平

1990年「喬四」犯罪集團覆滅後的1990年12月,李正光因涉嫌傷害被黑龍江警方通緝。後,李在北京另起爐灶,以「黑吃黑」聞名於京城。他與鄭相浩為首的朝鮮族惡勢力群體勾結,為控制北京市朝陽區朝鮮族人經營的餐館和娛樂場所,犯下種種罪行。李正光黑社會團伙被控犯下13起罪案[2],觸犯37項條款[3],有故意殺人、故意傷害、搶劫綁架、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10項重罪,造成6人死亡[2]。2001年1月被北京警方抓獲,公安部門對其作案手段、反偵察意識等感到吃驚。[4]

2001年11月1日,李正光、鄭相浩、陳洪光、朱慶華四人做為團伙主犯,數罪併罰,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2年5月10日,李正光四人被北京二院處決。[3]

參考來源

  1. ^ 黑老大来自哈尔滨. [2017-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1). 
  2. ^ 2.0 2.1 “乔四”集团一号杀手“争霸”京城. [2017-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1). 
  3. ^ 3.0 3.1 乔四集团余党作恶首都杀害6人 李正光等4犯伏法. [2020-05-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8). 
  4. ^ 公安部门评价其犯罪特征. [2017-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