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堞
崇禎十四年(1641年)由宗貢生升為中部知縣。有事到別縣,土寇乘機攻陷中部縣城(今陝西省黃陵縣),縣丞光先與敵軍作戰不勝,自焚而死。朱新堞慟哭,為之作誄:「殺身成仁,雖死猶生。」於是朱新堞免官,隨後復任。署理之人聽說賊寇將至,想要解印而去,朱新堞毅然說:「這就是我獻身的時候。」於是受命。得到賊寇所傳檄文,大怒撕碎,商議拒守。縣城新遭寇亂,沒有響應的人,於是讓父老速速去,發誓明確必死之心。妻子盧氏,妾薛氏、馮氏,請求先死。他同意了。有女兒幾歲,撫摸着她其背而勉勵她自縊。左右都苦泣。於是書寫表章封印,使人馳送京師,穿好冠帶望京師方向而拜,又望拜他的母親,而後自縊。士民在社壇側安葬他,以妻女祔葬。
參考文獻
- 《明史》卷一百十六 列傳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