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學位(英語:licentiate),也作學師、執照學位,是在博洛尼亞進程之前,一部分歐洲大學授予的一個學位,比哲學博士的級別要低。[1][2]其中,英文「licentiate」一詞源自拉丁語的「licentia docendi」,意為「授業許可」。許多國家都授予該學位,但每個國家的「執業學位」含義也會有所不同。
在部分現代歐洲大陸國家(如瑞典、芬蘭、瑞士等), Licentiate學位是研究型學位,研究程度高於授課式碩士學位,低於研究博士學位,類似英國學制的研究碩士或接近蘇聯的副博士學位。
歷史
一開始,中世紀大學中,「授業許可」與普通的學術學位有所不同——後者指的是在某一方面(藝術、醫藥、神學、法律)的精通程度,而授業許可則指的是字面意思上的「教書」「許可證」,由教堂(而非大學)頒發。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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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ED第5級,第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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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ED第6級,第二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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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ED第7級,第三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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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ED第8級,第四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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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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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學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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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學歷效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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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階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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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 美式教育體制所有,香港及台灣或採用;2 英式教育體制所有;3 中國大陸及美國等國教育體制所有;4 德式教育體制所有;5 歐洲大陸教育體制所採用;6 俄式教育體制所有;7 法式教育體制所有;8 台灣教育體制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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