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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觀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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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觀(?—?),字思正北宋大臣,絳州絳縣(今山西省絳縣)人。

張觀年少時誠實好學,聞名鄉里。考取服勤辭學科,選拔為第一,任命為將作監丞、通判解州。當時鹽池吏因為貪贓事情暴露,他沒有舉劾,於是降為監河中府稅。又任果州通判,改任秘書省秘書郎。

宋仁宗即位,轉任太常丞,擢升為右正言、直史館,為三司度支判官,同修起居注,改任右司諫、知制誥、判登聞檢院,出知杭州。回朝判國子監,權發遣開封府事,進升為為翰林學士、知審官院,多次升遷官至左司郎中,以給事中御史中丞

當時流星地震雷電發生在正月,宋仁宗下詔徵求直言。張觀上書:「承平日久,政法寬慢,用度漸漸奢侈,風俗漸漸淺薄,所以導致災異。」於是上書四事:一為知人,二為嚴禁,三為尚質,四為節用。河北成災,又上奏七事:「疏導積水以擴大播種,緩催拖欠以減少禁錮,寬刑罰以清理積案,收回逃田以招募百姓歸復鄉,罷除工役以先解決當務之急,止配率以豐富百姓財富,通商旅以解決糧食困難。」再任知審官院,不久拜同知樞密院事。

康定年間,對西夏作戰失利,由於宰執議論點鄉兵,久久不決,於是與王鬷陳執中一起罷職,以資政殿學士、尚書禮部侍郎相州。再任澶州黃河在孫陳埽及浮梁發水,澶州人大為驚恐,有人請逃到北原來躲避水患。張觀說:「太守獨去,州民怎麼辦。」於是親自率卒徒增築大堤,堤防修完,水也退去。

張觀轉任鄆州。舊法,京東流通安邑的,而瀕海之地禁止私煮。張觀上書:「利之所在,百姓趨利,雖每天在街市處決,恐怕也不能禁止,請弛禁私煮便民。」於是每年免於黥字發配的人不可勝計。歷任知應天府孟州河南府,以吏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因為父親張居業年高多病,請調到輕便的州郡,於是以觀文殿學士知許州。一個多月後,拜左丞。為父丁憂,悲傷過度,父親去世十一個月後就病卒。贈吏部尚書諡號文孝。

張觀性情至孝,初為秘書郎,其父擔任州從事,於是他上書願把官職讓給父親。宋真宗嘉賞他,以張居業為京官。張觀顯貴後,張居業恩賜官至太府卿。張居業曾經路過洛陽,對當地山川風物非常讚嘆,說:「我在這裏養老就滿足了。」張觀於是買田宅、營林園,來滿足父親的心意。早起為父親奉藥、膳,然後出去工作,未嘗一日停止。情趣喜好恬淡曠達,廉潔少欲,平生寫字必寫楷書,沒有一字行書草書,像他的為人。宋仁宗飛白書「清」字賜給張觀,來褒賞他的節操。但是治理政事不是他的所長,知開封府時,有犯夜禁的百姓,張觀詰問他:「有人見到嗎?」大家傳為笑話。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