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垍
張垍(?—?),河南府洛陽縣(今河南省洛陽市東)人,祖籍范陽郡方城縣(今河北省固安縣),張說次子,張均之弟。
生平
張垍娶唐玄宗女寧親公主。拜駙馬都尉,深得玄宗恩寵,特許在宮中置內宅,賞賜珍玩,不可勝數。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張垍以太常少卿入翰林院為學士。李白供奉翰林時,張垍亦為翰林學士。張垍進讒言貶逐李白,而不是《酉陽雜錄》記載的高力士讒言貶逐李白。[1]天寶四載(745年),授兵部侍郎,後轉太常卿,仍入翰林院掌誥命,後為中書舍人。天寶十三載(754年),安祿山入朝求為平章事,唐玄宗想要任用他為相,命張垍草制,楊國忠以安祿山不識文字諫阻。安祿山歸范陽後,心懷不軌,楊國忠誣以張垍告密,唐玄宗大怒,盡逐張均兄弟,以張均為建安司馬,張垍為盧溪郡(今湖南瀘溪)司馬。同年召還,拜太常卿。安祿山反唐,安史之亂時,張垍、張均自往投靠,受安祿山偽命,張垍與陳希烈為安祿山的宰相。至德二載(757年)唐朝收復長安之後,唐肅宗想要免除張均、張垍的死罪,玄宗說;「 張均、張垍兄弟投降叛軍,被委以要職。張均還在叛軍面前詆毀我們家中的事,罪不能赦。」唐肅宗叩頭再拜:「我不是因為張說與張均、張垍父子的保護,就不會有今天。我若是不能救張垍、張均兄弟,如果死者靈魂不死,我有何面目在九泉之下去見張說!」說着伏地流涕。玄宗命令左右的人把肅宗扶起說:「因為你的請求,張垍流放到嶺表,張均罪大,不可饒恕,你不要再為他求情了。」肅宗涕泣而服從了玄宗的命令。《全唐詩》存詩一首。他的女兒張氏與建寧王李倓冥婚,為恭順皇后。其子張渙、張岱。
參考資料
- ^ 李陽冰《草堂集序》:「丑正同列,害能成謗,格言不入,帝用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