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震局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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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國地震局 廣東省人民政府 |
組織上級機構 | 中國地震局 |
行政級別 | 正司局級 |
廣東省地震局,是中國地震局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中國地震局為主的事業單位。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授權,依法履行防震減災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承擔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職能[1]。
沿革
1970年3月,組成中南地震大隊,參加組建的單位有:中國科學院武漢測量與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南大地構造研究室、地質部中南地震地質隊、廣東省地震隊(其前身主要為廣東省新豐江地震考察隊)。其後,測繪總局第二測量大隊、地質部第一物探大隊,中國科學院工程力學研究所等抽出部分人員調入中南地震大隊。大隊機關駐在廣州,下設有五隊一廠(前兆、地質、測量、物探,抗震等隊和地震儀器廠)和廣東省內二十六個台站[2]。
1971年8月,撤銷中南地震大隊,成立國家地震局廣州地震大隊和廣東省革委會地震辦公室,下設地震綜合隊(含地質、測量、物深、抗震等隊和實驗室)、地震前兆隊、地震儀器廠和26個台站。地震綜合隊負責粵,桂、湘三省的中長期地震監測任務[3]。文化大革命結束後,1978年1月,撤銷廣州地震大隊,成立廣東省地震局[4]。1979年,撤銷地震綜合隊、抗震隊、保留物探隊、測量隊,成立地震科學研究所。研究所下設地震地質研究室,水庫地震研究室,抗震研究室及計算機室。同年10月,國家地震局設立華南地震協作區辦公室,由廣東省地震局代管。1980年,撤銷台群處,成立分析預報中心,下設綜合分析預報室、測震研究室和前兆研究室。1981年,經過內部機構調整,下屬單位有地震科學研究所,分析預報中心以及測量、物探,工程、地震儀器等隊廠、新豐江辦事處和二十六個專業台站[5]。
部門
廣東省地震局有以下部門[6]:
- 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外事辦公室(合署辦公)
- 人事教育處
- 發展與財務處
- 監測預報處
- 震害防禦與市縣工作處
- 應急救援與公共服務處
- 科學技術處
- 紀檢監察審計處
- 機關黨委辦公室
- 離退休幹部管理處
- 地震預報研究中心
- 地震監測中心
- 地震應急與信息中心
- 工程防震研究院
- 地震工程勘測中心
- 機關服務中心
- 地震工程實驗中心(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
參考
- ^ 廣東省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編. 广东省志·自然灾害志. 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1.12: 659. ISBN 7-218-03770-4.
- ^ 《中國地震年鑑》編輯部編. 中国地震年鉴 1986.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7.12: 388. ISBN 7-5028-0024-7.
- ^ 《中國地震年鑑》編輯組編. 中国地震年鉴 1982.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3.12: 104.
- ^ 《廣東省志》編纂委員會編. 广东省志 1979-2000 2 资源·环境卷.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14.08: 358. ISBN 978-7-5144-1263-5.
- ^ 《中國地震年鑑》編輯組. 中国地震年鉴 1984.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6.01: 244.
- ^ 广东省地震局 政务公开. 廣東省地震局. [2018-07-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