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常(?—?),周子南君姬嘉七代孫,姬黨之子,新朝和東漢的二王三恪。
新朝天鳳元年(14年),姬常承襲為章牟公。建武二年五月戊辰或庚辰(26年6月10日或6月22日),漢光武帝改封姬常為周承休侯或周承休公,[1][2][3]封地位於潁川郡。[4]姬常之後,由其子姬武襲爵。
參考資料
- ^ 《漢書·外戚恩澤侯表》:天鳳元年,公常嗣,建武二年五月戊辰更為周承休侯。
- ^ 《後漢書·光武帝紀下》: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為泗水王,故真定王楊子得為真定王,周后姬常為周承休公。
- ^ 《後漢書·百官五》:本注曰: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後孔安為殷紹嘉公。
- ^ 《後漢書補註·武帝紀》:承休國屬潁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