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印支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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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印支難民,是指在印度支那難民危機中由中國政府收留的難民,絕大多數為來自越南,僅有少量來自老撾柬埔寨,而且絕大多數是華人華裔,僅少量為越南京族

歷史

1970年代之前,中越兩國關係親密,常以「同志加兄弟」來形容,但兩國之間也有一些分歧和矛盾,如中國反對越南建立印度支那聯邦,越南批評中國顧問在越南土地改革中的作為,兩國對蘇聯美國的政策分歧,中國對越南統一的支持不足等等[1]。1975年,越南統一後,越南加強了對反對北方侵略歷史的宣傳,企圖侵佔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北部灣三分之二的海域,並在中越陸地邊境不斷蠶食中國領土,攻擊中國對美外交政策等。1975年開始,越南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強迫在越華僑歸化。1977年初,越南開始在與中國毗連的省份實行「淨化邊境」政策,將居住在中越邊界的華人華僑遷往內地,後改為驅趕他們回中國,且「淨化」行動逐步擴展到越南其他省份[2]。到1977年底,有4萬多華僑被驅逐回中國[3]

1977年5月,中國政府以安置歸國難僑為名先後取消多個對越援助項目。1977年7月,中國政府全面停止對越經濟技術援助,撤回在越中國工程技術人員。越南則拋棄其此前在國際共運中對交惡的中蘇兩國的中立立場,徹底執行親蘇路線[2]。1978年初,越南當局開始清理戶口,強迫國籍識別為中國的在越華人離開越南[4]。1978年4月至8月,被驅逐回中國的華僑數量達16萬[2]。1978年5月8日,中國國務院根據中央指示召開接待安置被越南驅逐回國難僑工作會議,由國務院副總理紀登奎國務院僑辦主任廖承志、外交部副部長韓念龍牽頭。決定在廣東廣西雲南福建四省區設立接待安置歸國華僑委員會或領導小組[5]。至1979年6月,共有26.5萬越南難民通過雲南省河口口岸廣西壯族自治區東興憑祥口岸進入中國[6]。1979年6月16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發表聲明,呼籲國際社會堅決制止越南驅逐難民。1979年7月20日召開印支難民問題日內瓦國際會議,中國代表章文晉稱已經收容25萬印支難民,並承諾從東南亞香港接收自願來華的1萬印支難民[5]

管理機構

1979年8月1日至8月4日,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陳慕華主持召開了接待安置印支難民工作會議[5]。1979年8月4日,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民政部部長程子華任組長,副組長有國務院僑辦副主任林修德農墾部副部長張修竹、外交部部長助理張燦明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楊純。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部[7][5]。在有接待安置任務的廣東、廣西、雲南、福建、江西六省區設立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5]。1988年11月7日,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被裁撤[8],但國務院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留至今,仍由民政部運作。

國際合作

1979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了在聯合國難民署執委會的活動,每年派團出席執委會屆會,並派部長級代表團多次出席有關難民問題的國際會議。自1978年以來,中國政府先後接收28.3萬印支難民。1979年11月,中國和聯合國難民署簽訂該署援助在華印支難民的項目協議。聯合國難民署也自1979年下半年起向在華印支難民提供援助,並自1979年10月起在華設立任務代表處[9]

1979年底,國際紅十字協會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難民考察團來華考察了難民安置情況,拍攝了2部紀錄片,國際紅十字協會給中國紅十字會撥款300萬瑞士法郎以籌建10所難民醫院。

1980年2月,聯合國難民署任務代表處在北京正式成立,職責限於協助中國政府執行聯合國難民署的無償援助項目,幫助有條件的難民到第三國安置等。1995年12月1日任務代表處升格為代表處。1997年該代表處升格為地區代表處, 負責中國大陸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蒙古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難民事務[10][11][9]

1982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和《1967年難民地位議定書[9]。1994年以前,中國政府從聯合國難民署爭取到共9000萬美元無償援助,在民政部指導下,在六省(自治區)接待安置印支難民辦公室的努力及當地政府支持下,共執行約600個項目。從1994年開始,無償援助改為項目貸款形式的「周轉金計劃」。1994年至2007年,在華印支難民周轉金計劃的資金所有權和管理權歸聯合國難民署,周轉金項目的最終審批權由聯合國難民署駐華代表處執行。2008年,民政部與聯合國難民署代表簽署協議,聯合國難民署將總額5300多萬的在華印支難民周轉金資金所有權和管理權正式移交中國政府,由民政部執行[10]。2008年7月,國務院接待安置印支難民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並下發《在華印支難民周轉金項目管理辦法》[12]

現狀

截至2005年底,居留在中國的印支難民及其子女數量已達29.5萬人,其中絕大多數是越南籍難民,佔99%,且多為華人,少數是越南人(京族)、老撾人(佬族)、柬埔寨人(高棉族),分佈在中國南方六省(自治區)的196個安置單位[4]。截至2005年底,廣西112268人、廣東83538人、雲南38009人、福建27409人、海南31475人、江西1715人[13]。六省(自治區)在省、市兩級設有「接待安置印支難民辦公室」,如海南省接待安置印支難民辦公室、欽州市接待安置印支難民辦公室。華僑農場按照屬地原則管理。

2012年,中國法學會發佈的《中國法治建設年度報告(2011)》稱,30多年來,中國政府嚴格履行《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義務,克服各種困難,向近30萬印支難民提供了有效保護[14][15]

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法》第46條進一步完善了難民和申請難民地位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的規定。在華印支難民開始按照永久性安置轉變[10]

參見

參考資料

  1. ^ 董應龍.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越关系研究. 雲南師範大學. 2006. 
  2. ^ 2.0 2.1 2.2 張杰. 越南使用化学武器许世友震怒:谅山一间房不留. 鳳凰網-財經文摘. 2013-05-22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21). 
  3. ^ 羅雪珍. 越南为何开始排华:早已怀恨在心. 四月網. 2014-05-16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08). 
  4. ^ 4.0 4.1 孫純福. 越南驱赶华侨实录. 文史精華. 2013, (10): 23–28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16). 
  5. ^ 5.0 5.1 5.2 5.3 5.4 廣西通志·僑務志,廣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3、253頁
  6. ^ 張寶硯. 温情的庇护——印支难民在中国. 中國民政. 2015, (24): 59. 
  7. ^ 民政部简介. 中國政府網. 2014-02-26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9). 
  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已撤三十八个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2011-03-25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0-27). 
  9. ^ 9.0 9.1 9.2 陶滿成. 中国与联合国难民署的合作. 中國僑網. 2013-04-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08). 
  10. ^ 10.0 10.1 10.2 周聿峨、鄭建成,在華印支難民與國際合作:一種歷史的分析與思考,南洋問題研究2014(3):41-47
  11. ^ 联合国难民署驻华代表处招聘职员. 新浪. 2006-09-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9). 
  12. ^ 广西伏虎华侨农场获得在华印支难民周转金项目. 和訊. 2011-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1-09). 
  13. ^ 方衛軍,略論中國境內印支難民的法律地位,國際論壇2015(5):46-51
  14. ^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全文. 央視網-法制日報. 2012-08-30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16). 
  15. ^ 張蔚然. 中国30多年来向近30万印支难民提供了有效保护. 網易-環球網. 2012-07-17 [2018-1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