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玄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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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玄暐

大明
籍貫 直隸蘇州府崑山縣
出生 戊午年七月二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朱氏
親屬 (子)公纘、公績、公緽、公繢
出身
  • 萬曆十三年乙酉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周玄暐(1558年—?),字叔茂,號緘吾,直隸蘇州府崑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酉鄉試十三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八十名,登三甲第二百六十八名進士[1][2]。都察院觀政,授清豐縣知縣,二十一年十二月吏部考選,授南京雲南道試御史,謁部時玄暐抗立公堂,踉蹌指顧,旁若無人,部臣至求自罷以謝之。萬曆帝怒其蔑紀,降玄暐三級調邊方,為廣東電白知縣。四十四年三月因所著《涇林續紀》載有宮闈事,被逮入錦衣衛[3],卒於獄中。

家族

曾祖周在,曾任養利州知州贈雲南左布政使;祖父周復俊,曾任南京太僕寺卿進階正議大夫資治尹;父周泉,曾任襄府良醫正。母張氏。永感下。兄玄曄(監生)、玄曜(生員)。弟玄昭、玄晿、玄晞、玄昞、玄晫、玄時、玄暎、玄起、鳴國[4]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四十三》:萬曆四十四年三月,逮原任電白知縣周玄暐下獄。玄暐直隸崑山人,罷官家居,雄於貲而好譏議,所著《涇林續紀》牽涉時事,凡官司之蒞其土者,率加訐詆,即事干宮禁亦書之。會與邑令忤,鄉人乘之冀快夙憤,以誹誣朝廷訟之者數百人,應天巡撫王應麟、提督直隸學政王以寧露章交劾。 上以其書有宮闈事,命毀其板,逮系錦衣衛獄。
  4.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丙戌科進士同年總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