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祖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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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祖洽(1046年—1117年),字敦禮福建泰寧城關葉家窠(隸屬邵武軍)人[1]北宋官員。

生平

慶曆六年(1046年)生,幼聰穎,嘉祐八年(1063年),鄉試第一,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年)庚戌科狀元,奉派簽書奉國軍節度判官,改授登聞鼓院判官,任國子監。官至吏部侍郎宋哲宗稱其「不可大用」,徽宗稱其「躁妄」,降集賢殿修撰、提舉衝佑觀,自是不復用。政和初,任知洪州。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卒於亳州官署,墓葬建康府宣義鄉雁門。

家族

始遷祖葉從輝七世孫,父葉恪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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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宋史·卷354》,出自脫脫宋史

參考書目

  • 《宋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三
  1. ^ “风骨严峻”的状元叶祖洽 _ 历史文化 _ 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m.gov.cn. [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