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2011年第26周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族建立的中原王朝,歷經十二世、十六位皇帝。明朝初期定都於應天府,1421年明成祖遷都至順天府。1368年,朱元璋在統一農民起義軍後,在應天府登基,國號大明。明朝初年,國力迅速恢復,經過明太祖朱元璋的洪武之治,勵精圖治並逐步恢復國力,到明成祖時期國力到達頂峰,是為永樂盛世。明朝末年明思宗即位,因政策失誤和天災不斷,使明朝國祚終亡。1644年,明思宗自縊北京煤山。隨後滿清軍隊擊敗大順軍併入主中原,至此明朝滅亡。明朝的領土曾囊括今日內地十八省之範圍,並曾在今東北地區、新疆東部、西藏等地設有羈縻機構。明朝是繼漢、唐之後中國歷史又一個興盛的漢族王朝,也曾是手工業、經濟最繁榮的國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