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典範條目/明朝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由漢人建立的朝代,歷經十二世、十六位皇帝,國祚共276年。1368年,朱元璋掃滅陳友諒、張士誠和方國珍等群雄勢力後在應天府登基。永樂十九年明成祖朱棣遷都至順天府。明朝初期,經過朱元璋的休養生息,國力迅速恢復。至成祖朱棣時期,開疆拓土,又派遣鄭和七下西洋,國勢達到頂峰。英宗和代宗時期,遭遇土木堡之變,對外政策由積極進攻漸轉為保守防禦,經于謙等人抗敵,最終危機解除。憲宗和孝宗時期相繼與民休息。武宗時期爆發了南巡之爭和寧王之亂。世宗時期,引發大禮議之爭,清除宦官和權臣勢力後總攬朝綱,實現嘉靖中興。嘉靖在位後期任用胡宗憲和俞大猷等將領平定東南沿海的倭患。之後經過隆慶新政和萬曆中興國力得到恢復,神宗中期,經過萬曆三大征平定內憂外患,然而因國本之爭及東林黨爭造成晚明政治混亂。至明熹宗天啟年間魏忠賢閹黨禍亂朝綱,至崇禎帝即位後剷除閹黨,然而因崇禎年間的決策失誤以及內憂外患,1644年,崇禎帝自縊於北京煤山,李自成攻破順天府,隨後吳三桂倒戈相向,滿清入主中原。後繼南明與明鄭政權延續數十年,直到清朝進入台灣方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