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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美利堅小姐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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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 年美利堅小姐抗議活動
日期1968年9月7日 (1968-09-07)
持續時間下午一點到午夜十二點
會場Miss America 1969
地點Atlantic City, New Jersey Boardwalk
別名不再有美利堅小姐!
起因女性解放
目標Miss America 1969
發起人New York Radical Women
參與者New York Radical Women, Jeannette Rankin Brigade, 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美利堅小姐抗議活動發生在 1968 年 9 月 7 日,其時適逢 1969 年美利堅小姐競選期,此次活動約有 200 名女權主義者和民權倡導者參加。這場女權主義抗議活動由紐約激進女權組織(New York Radical Women, NYRW)發起,她們將具有象徵意義的女性產品,包括胸罩、髮膠、化妝品、腰帶、緊身胸衣、假睫毛、拖把等物品放入大西洋城木板路的「自由垃圾桶」。抗議者還在比賽大廳內打出了寫有「婦女解放」的大型橫幅,引發了全世界媒體對婦女解放運動的關注。[1][2]

記者林賽·范·格爾德(Lindsy Van Gelder)將抗議者的反抗行為和越戰抗議者燒毀徵兵卡(Draft-card burning)相比較。而之後,「點燃文胸」永遠地和「女性權益抗爭者」聯繫在了一起,成為女權主義時代的流行語。[3]

起因

紐約激進女權組織(New York Radical Women, NYRW)是一個活躍於民權運動、新左翼運動和反戰運動的女性團體。該團體於 1967 年秋天由前電視童星羅賓·摩根(Robin Morgan)、卡羅爾·哈尼思(Carol Hanisch)[4]組織 、舒拉米斯·費爾斯通(Shulamith Firestone)[5]和帕姆·艾倫(Pam Allen)。 她們正在尋找一種合適的方式來引起人們對女權運動的關注。

哈尼思說,摩根、凱西·薩拉柴爾德(Kathie_Sarachild)等人觀看了一部描述「美麗」標準如何規訓女性的電影——其中包括美利堅小姐穿着泳衣遊行的片段,她萌生了以美利堅小姐競選活動為目標的想法。哈尼思認為,「這讓我想到,抗議選美可能是讓運動進入公眾視野的好辦法 ,」「一直到這個時候,我們還沒有採取有效的行動。運動的規模很小,這是一件值得稱道的事情——美利堅小姐是像「美國派」一般的偶像。誰敢議論這種事?」女權組織決定將民權運動的成功經驗取而用之,並使其適應婦女解放的新理念。

目的

1968 年 8 月 29 日,摩根在致市長的一封信中請求獲得許可。 她解釋說,抗議的目的是為了表明她們反對選美比賽的重點——對女性身體的興趣遠大於對其智慧的關注,「過於關注年輕的肉體而非成熟的思想,過於關注商業贏利而非人性的閃光。」(出自信件 P5)[6]

組織者與參與者

摩根在請求許可的信中將抗議的發起者稱為「婦女解放」組織,一個「小團體與個人組成的鬆散聯盟」[6]。她是這次抗議活動的主要組織者。擔任顧問贊助商的是弗洛倫斯·肯尼迪(Florynce Kennedy)的媒體研討會,這是她於 1966 年創立的一個活動團體,該團體旨在抗議媒體對非裔美國人的報道。紐約激進女權組織的其他成員也參與了抗議並記錄了這一事件:貝夫·格蘭特 (Bev Grant) 是一位媒體中心和電影發行公司(Third World Newsreel)的音樂家兼電影製片人/攝影師,他拍攝了抗議活動和選美活動的膠片和照片。佩吉·多賓斯 (Peggy Dobbins) 是一名表演者和活動家,她創作了一個真人大小的美利堅小姐木偶,以狂歡節叫賣者的名義將其展示在木板人行道上。其他參與者還有:全國婦女組織、女權主義者珍妮特·蘭金以及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男性被禁止參與其中。

活動新聞稿的蘊藏的情感之強烈[7],遠超此次活動應當表達的情緒,例如:「美利堅小姐是行走的選美贊助商的廣告。給她一點鼓勵,她就會賣力地宣傳你的產品……」,「去年她去了越南,鼓勵我們的丈夫、父親、兒子和男朋友以更好的精神去殺人或被殺……」[8]

抗議

大西洋城木板人行道

約 200 名紐約激進女性團體成員或乘坐汽車,或包車前往了大西洋城。1968 年 9 月 7 日,來自紐約市、佛羅里達州、波士頓、底特律和新澤西州的約 400 名女權主義者聚集在美利堅小姐選美比賽外的大西洋城海濱木板人行道上。她們向社會中對女性的刻板印象以及美國社會對女性的規訓提出抗議。她們舉着標語遊行,分發小冊子,其中包括一本名為「不再有美利堅小姐」的小冊子,並為一隻活羊加冕——將選美比賽與縣集市(Agricultural show)上的牲畜展示進行比較,包括一幅被標記為牛肉的女性插圖。

自由垃圾桶

參與者們將自己的拖把、鍋碗瓢盆、髮膠、化妝品、腰帶、束腰緊身衣、假睫毛、高跟鞋、捲髮器、文胸、時尚雜誌花花公子雜誌以及其它「折磨或規訓女性的刑具」丟進自由垃圾桶。

抗議者認為這場選美及其象徵是對女性的壓迫。她們譴責官方對美的定義,反對給「美國最美麗的女孩」貼標籤、對其集體崇拜和剝削。抗議活動組織者之一薩拉柴爾德(Kathie_Sarachild)報道,「大批人群聚集在一起抗議,他們從我們手中搶走傳單。」

選美賽場抗議

除了將物品扔進垃圾桶並在外面分發宣傳品外,包括凱西·薩拉柴爾德(Kathie Sarachild)和卡羅爾·哈尼思(Carol Hanisch)在內的四名抗議者購買了門票並進入大廳。當即將離任的 1968 年美利堅小姐黛布拉·巴恩斯·斯諾德格拉斯 (Debra Barnes Snodgrass) 發表告別演說時,婦女們從陽台上展開一張寫有「婦女解放」的床單,並高呼「婦女解放!」 和「不再有美利堅小姐!」 的口號,她們大聲喊叫了六聲,之後很快就被警察帶走了。儘管活動現場的電視攝像機沒有拍攝到她們,但全國各地的報紙都報道了這次抗議活動。 「我認為這次活動讓『婦女解放』這個詞變得家喻戶曉,」薩拉柴爾德說。「媒體開始關注女性權益,」哈尼思後來說。「我經常說,如果他們稱我們為『緊身裙燃燒者(girdle burners)』,那美國的每個女性都會跑來加入我們。」

即將離任的美利堅小姐斯諾德格拉斯認為,抗議者正在削弱數千名參賽者的辛勤工作——她們有的甚至還在上學,為了展示自己的才華,這些人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點燃文胸」故事的緣起

使用垃圾桶來處理女性物品這一富於戲劇性、象徵性的做法引起了媒體的注意。抗議組織者哈尼思事後談到自由垃圾桶時說:「我們本來打算燒掉那些東西,但警察局以我們在木板路上為由,不讓我們燒。」《紐約郵報》林賽·范·格爾德 (Lindsy Van Gelder) 發表的一篇報道的標題是「胸罩燃燒者和美利堅小姐」。她的故事將女權主義抗議者與燒毀徵兵卡的越戰爭抗議者進行了類比。在場人士表示,當時並沒有人燒文胸,也沒有人將其脫下。

然而,廣受人尊敬的作家約瑟夫·坎貝爾發現當地的一篇新聞報道稱文章確實被燒毀,並且一名目擊者證實了該新聞報道。文章和目擊者反駁了女權主義者的說法,稱實際上內衣在那天至少被短暫燒毀過。《大西洋城報》第 4 頁的一篇文章報道了「文胸燃燒者和木板路的閃電戰」。文章稱,「當胸罩、腰帶、假髮、捲髮夾和流行女性雜誌被扔進自由垃圾桶時,示威活動達到了抗議活動的頂峰,參與者們舉着一隻戴着金色橫幅、寫着「美利堅小姐」的小羔羊。」喬恩·卡茨(Jon Katz)在同一份報紙上寫的第二篇報道並未提到燃燒內衣一事,但在坎貝爾對卡茨的採訪中,當天他在現場,可以證實胸罩和其他物品被點燃:「……火勢很小,很快就被撲滅了。」抗議者後來堅稱這並非事實。

包括羅賓·摩根在內的組織者都鼓勵將女性焚燒文胸和越戰抗議者焚燒徵兵卡相比較。這句話成為新聞頭條,很快與選擇不戴文胸的女性聯繫在一起。 再之後,在流行文化中女權主義就和「燃燒文胸」聯繫在了一起。

南卡羅來納大學博福特分校社會學副教授黛博拉·J·科漢 (Deborah J. Cohan) 認為,對於女權主義而言,「燃燒文胸」已然對其產生了負面影響。

當人們說,「你是那些燃燒文胸的女權主義者之一嗎?」——是的,我已經被問過很多次了——問這個問題的人是出於對女權主義的敵意而這樣做的。

歷史

燃燒文胸呼應了上一代女權主義者,他們呼籲燃燒緊身胸衣,並將其作為邁向解放的一步。1873 年,伊麗莎白·斯圖爾特·菲爾普斯·沃德 (Elizabeth Stuart Phelps Ward,作家,活動家) 寫道:

燒掉緊身胸衣! ……不,你也不拯救鯨骨,你再也不需要鯨骨(舊時用以支撐衣服)了。 把多年來束縛着你胸膛和腹部的冰冷金屬點燃,鬆一口氣吧,我向你保證,從這一刻起,你自由了。[9]

抵制

作家兼女權主義者邦妮·J·道 (Bonnie J. Dow) 認為,女權主義與燃燒文胸之間建立的聯繫是受到反女權運動者的鼓吹。「燃燒文胸」創造了一種表象,即女性(女權主義者)並不是真正尋求擺脫性別歧視,而是試圖宣稱自己只是作為一種性別存在(吸引眼球)。正如她在《女權主義、美利堅小姐和媒體神話》一文中所寫,這可能會導致讓人們相信,女性只是想「趕時髦,得到異性的青睞」。

參與象徵性焚燒胸罩等活動的女性可能會被一些人視為違法的激進分子——他們被視作「渴望以此來奪人眼球」。這種觀點也可能變相地肯定了女權主義反對者的努力,支持了這些人使該運動無效的願望。 一些女權活動人士認為,反女權主義者利用燃燒文胸的故事和不戴文胸的主題來淡化或否定抗議者當天試圖實現的目標以及整個女權運動。約瑟夫·坎貝爾將(大眾)隨之而來的反應描述為「詆毀和淡化了婦女解放運動的目標」。

不再有美利堅小姐

抗議的策劃者在活動前製作了一份新聞稿,後來變成了一本名為「不再有美利堅小姐!」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呼籲女性「找回自我」。由羅賓·摩根撰寫,它列出了美利堅小姐的十大特徵,摩根認為美利堅小姐的選美比賽貶低了女性。

對女性「胸大無腦 / 以貌取人」等有辱人格的描述——摩根寫道,選美選手恰恰是這種刻板印象的縮影——而選美比賽的目的就是要求我們成為那樣的女性。路上的遊行隱喻着四健會(4-H Club)的縣集市——在那裡,緊張兮兮的動物會被根據牙齒、羊毛等進行評判,而最好的「樣本」將會獲得藍絲帶。選美比賽自 1921 年創辦以來,只能有白人參賽者作為決賽選手,這場比賽也被嘲笑是「玫瑰中的種族主義」。他們批評獲勝者以「拉拉隊長」的身份訪問外國軍隊,稱其為「軍事死亡吉祥物」。美利堅小姐代表了「我們的孩子們正在為之奮鬥的純潔的愛國美國女性氣質」。

她寫道,美利堅小姐就是選美大賽贊助者們行走的廣告牌,她們會以「誠實、客觀」的態度為你的產品進行廣告和電視宣傳。在作者看來,這無疑是場騙局。對於選美比賽,她認為,所謂的「美國神話」只是在鼓勵壓迫——即:要麼贏,要麼不名一文的競爭病——「選美」只是創造了一個被「利用」的贏家和四十九個「沒用」的輸家。作者批評稱「女性年復一年工具人一樣的生活——還有什麼是像去年的美利堅小姐那樣被棄如敝履呢?如同這個社會所信奉的真理那樣——對年齡的歧視和對青春的盲目崇拜。」

她將這次選美大賽與《花花公子》的插頁女郎相比,稱其為聖母-妓女情結(Madonna whore complex)。 作者指責這項競賽需要女性表現得溫馴且不關心政治,忽視了個性、口才、智慧和奉獻精神等特徵,將其稱之為「平庸王座上的無關緊要的王冠」。小冊子寫道,選美比賽將「美利堅小姐等同於個人夢想」,小女孩們將其視作她們人生倒數第二個目標,而男孩——長大後則應該成為美國總統。男人通過行為被評判,而女人則通過外表被評判。

摩根寫道,選美比賽試圖控制思想,製造出「美利堅小姐就像大姐姐在看着你」的錯覺。它試圖強化男性高高在上(施虐者)的形象,讓女性服從於外物(e.g 高跟鞋)的卑劣形象更更深入人心;給年輕女性灌輸錯誤的價值觀;把女性視作購物狂。 「不再有美利堅小姐了!」 是當時第一本分享該運動理想的公共小冊子; 小冊子中記錄了對選美比賽的不滿,概述並預測了這些婦女在爭取平等的鬥爭中可能必須克服的許多問題。這本小冊子成為女權主義學術的參考來源。

遺產

一部六分鐘的紀錄片《美利堅小姐的絕境》(Up Against the Wall Miss America, 1968) 講述了相關抗議活動。

這次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美國國民——婦女也有權力追求自身權益。這次活動「『標誌着無聲抗議的結束』,並使『婦女解放』和所謂的美麗標準成為全國討論的話題」。

「不再有美利堅小姐!」被收錄在羅賓·摩根編輯的 1970 年選集《Sisterhood Is Powerful(咱們姐妹有力量)》中。

民權鬥爭

同樣是在 1968 年 9 月 7 日,在大西洋城,民權示威活動以一場選美比賽的形式進行。非裔美國人和民權活動家們齊聚一堂,為首屆美國黑人小姐(Miss Black America)加冕。獲勝者是十九歲的費城人桑德拉·威廉姆斯 (Saundra Williams),之前她一直活躍在民權舞台上。作為馬里蘭州立大學的學生,她與同學一起組織了黑人意識覺醒運動,並在當地一家拒絕為非裔美國人提供服務的餐館舉行靜坐活動。

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的桑德拉渴望從事社會工作與兒童福利事業。她解釋了自己參加比賽的理由:

美利堅小姐無法代表我們,因為選美比賽中從來沒有黑人女孩。我的頭銜可以向黑人女性展示她們的美麗。 ......很有必要一遍又一遍地說這句話——長期以來我們沒有人相信這個事實。但現在我們終於找回自己的信心了。

選美由民權活動家 J. Morris Anderson 組織,在距離會議廳幾個街區的麗思卡爾頓酒店舉行——而就在當天晚上,美利堅小姐的選美比賽就在那裡舉行。美國黑人小姐參賽者在比賽前乘坐敞篷車隊穿過大西洋城的街道,受到了熱烈的歡呼和掌聲——尤其是來自黑人社區成員的鼓舞。

美國黑人小姐抗議活動和 NYRW 抗議活動的動機並不相同。 NYRW 抗議所謂的「美麗標準」,以及維護這些標準的選美比賽。美國黑人小姐抗議者對美麗標準的定義沒有任何不滿——儘管比賽更偏愛白人女性。NYRW 想要廢除對女性「美麗」的定義,但美國黑人小姐抗議者希望的是去除選美比賽中的種族歧視。

女權主義抗議者兼組織者羅賓·摩根表示:「我們對美國黑人小姐和美國白人小姐的困境感到遺憾,但我們理解黑人所面臨的問題。」

參考文獻

  1. ^ Paul D, Buchanan. Radical Feminists: A Guide to an American Subculture: A Guide to an American Subculture. 2011-07-31: 124. ISBN 9781598843576 (英語). 
  2. ^ Barbara J, Love. Feminists who changed America, 1963-1975. 2006. ISBN 978-0-252-03189-2. 
  3. ^ Heller, Karen. The bra-burning feminist trope started at Miss America. Except, that's not what really happened. Washingtonpost.com. 2018-09-07 (英語). 
  4. ^ Carol Hanisch of the Women's Liberation Movement. www.carolhanisch.org. [2023-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30). 
  5. ^ Shulamith Firestone Archive. www.marxists.org. [2023-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12). 
  6. ^ 6.0 6.1 Letter from Robin Morgan to Richard S. Jackson, Mayor of Atlantic City, Aug. 29, 1968 / Women’s Liberation Movement Print Culture / Duke Digital Repository. Duke Digital Collections. [2023-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3-05) (英語). 
  7. ^ No More Miss America!. www.redstockings.org. [2023-07-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6-14). 
  8. ^ Tanenbaum, Laura; Engler, Mark. How ‘No More Miss America’ Announced a Feminist Upheaval. 2018-09-07 [2023-07-12]. ISSN 0027-837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28) (美國英語). 
  9. ^ Phelps, Elizabeth. What to Wear. Boston: Osgood. 1873: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