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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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省華(939年—1006年),字善則閬州閬中(今四川省南充市閬中市)人,北宋大臣。官至光祿寺卿權知開封府事追贈太子少師

生平

陳省華祖籍河朔,祖父陳翔曾任閬州新井縣令,遂落籍於閬州首縣閬中縣[1]。陳省華早年曾任後蜀西水縣尉,宋太祖滅後蜀之後,出任隴城縣主簿,升為櫟陽縣令,再平調為樓煩縣[2]宋太宗端拱二年(989年),陳省華長子陳堯叟考中狀元,宋太宗特召時任樓煩縣令的陳省華回京擔任太子中允,與長子陳堯叟同日賜緋銀魚袋[3]。陳省華先判三司都憑由司,後為鹽鐵判官,升為殿中丞[4]。後出任鄆州知州,不久升為京東路轉運使。又越級提拔為祠部員外郎蘇州知州,賜紫金魚袋;又轉為戶部員外郎吏部員外郎,改任潭州知州[5]。陳省華有治事之才,又回京管理左藏庫,再管理吏部南曹,升為鴻臚少卿[6]宋真宗景德初年,陳省華權知開封府,升光祿卿[7]。陳省華三子皆考中進士,且兩子先後為狀元,聞名朝野。景德年間(1004年—1007年),陳省華與長子陳堯叟、次子陳堯佐、三子陳堯咨同朝為官,孫輩任官者十餘人,宗族中進士者又有數人,一門榮盛無比[8]。不久陳省華因病求退,宋真宗授予其左諫議大夫,不再實際任職。陳省華再次請辭,宋真宗手寫詔書慰問,仍然不許。景德三年(1006年),陳省華病死,年六十八歲,追贈太子少師[9]

家庭

  • 妻:馮氏,性格嚴厲,教育諸子不得奢侈享受。以陳省華本官封上黨郡君。陳省華死後,以長子陳堯叟本官封上黨郡太夫人,後又進滕國太夫人[10]
  • 長子:陳堯叟,官至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樞密使。追贈侍中,諡號「文忠」[11]
  • 次子:陳堯佐,官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以太子太師致仕,追贈司空兼侍中,諡號「文惠」[12]
  • 三子:陳堯咨,官至武信軍節度使。追贈太尉,諡號「康肅」[13]

參考資料

  1. ^ 《宋史·陳堯佐傳》:「其先河朔人。高祖翔,為蜀新井令,因家焉,遂為閬州閬中人。」新井縣治今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大橋鎮,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置,元順帝至元二十年(1283年)廢。
  2. ^ 《宋史·陳堯佐傳》:「父省華字善則,事孟昶為西水尉。蜀平,授隴城主簿,累遷櫟陽令。縣之鄭白渠為鄰邑強族所據,省華盡去壅遏,水利均及,民皆賴之,徙樓煩令。」西水縣治今四川省南充市南部縣保成鄉,梁武帝大同年間(535年—546年)置,元順帝至元二十年(1283年)廢。
  3. ^ 《宋史·陳堯叟傳》:「堯叟字唐夫,解褐光錄寺丞、直史館,與省華同日賜緋。」
  4. ^ 《宋史·陳堯佐傳》:「端拱二年,太宗親試進士,伯子堯叟登甲科,占謝,辭氣明辨,太宗顧左右曰:『此誰子?』王沔以省華對。即召省華為太子中允,俄判三司都憑由司,改鹽鐵判官,遷殿中丞。」太子中允、殿中丞均為正八品文階,表示級別待遇;判三司都憑由司、鹽鐵判官為實際職務,判三司都憑由司負責財務票據的審核,鹽鐵判官負責本部鹽鐵八案的公事。銀魚袋、紅色官服為五品以上官服,低級官員賜穿中級官員官服以示皇帝特殊恩寵。
  5. ^ 《宋史·陳堯佐傳》:「河決鄆州,命省華領州事。俄為京東轉運使,超拜祠部員外郎、知蘇州,賜金紫。時遇水災,省華複流民數千戶,殍者悉瘞之,詔書褒美。歷戶部、吏部二員外郎,改知潭州。」祠部、戶部、吏部員外郎均為從六品上文階,知蘇州、知潭州為實際職務。金魚袋、紫色官服為正三品以上官服,低級官員賜穿高級官員官服以示皇帝特殊恩寵。。
  6. ^ 《宋史·陳堯佐傳》:「省華智辨有吏干,入掌左藏庫,判吏部南曹,擢鴻臚少卿。」左藏庫是北宋最大的財庫,尚書南曹主管官吏升遷,鴻臚少卿為從四品下文階。
  7. ^ 《宋史·陳堯佐傳》:「景德初,判吏部銓,權知開封府,轉光祿卿。」光祿卿為從三品文階。
  8. ^ 《宋史·陳堯叟傳》:「景德中,堯叟掌樞機,弟堯佐直史館,堯咨知制誥,與省華同在北省,諸孫任官者十數人,宗親登科者又數人,榮盛無比。」
  9. ^ 《宋史·陳堯佐傳》:「未幾,因疾求解任,拜左諫議大夫,再表乞骸骨,不許,手詔存問,親閱方藥賜之。三年,卒,年六十八,特贈太子少師。」左諫議大夫為正四品下文階,太子少師為從二品文階。
  10. ^ 《宋史·陳堯叟傳》:「母馮氏,性嚴。堯叟事親孝謹,怡聲侍側,不敢以貴自處。家本富,祿賜且厚,馮氏不許諸子事華侈。……舊制登樞近者,母妻即封郡夫人。堯叟以父在朝,母止從父封,遂以妻封表讓於母,朝廷援制不許。父既卒,帝欲褒封其母,以問王旦。旦曰:『雖私門禮制未闕,公朝降命亦無嫌也。』乃封上黨郡太夫人,進封滕國,年八十餘無恙,後堯叟數年卒。」
  11. ^ 《宋史·陳堯叟傳》:「復與欽若以本官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樞密使。……疾甚,表求避位,遣閣門使楊崇勛至第撫慰,以詢其意。堯叟詞志頗確,優拜右僕射、知河陽。……病亟,召其子執筆,口占奏章,求還輦下,詔許之。肩輿至京師,卒,年五十七。廢朝二日,贈侍中,諡曰文忠。」
  12. ^ 《宋史·陳堯佐傳》:「既而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以災異數見,罷為淮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鄭州。以太子太師致仕,卒,贈司空兼侍中,諡文惠。」
  13. ^ 《宋史·陳堯咨傳》:「拜武信軍節度使、知河陽,徙澶州,又徙天雄軍。所居棟摧,大星霣於庭,散為白氣。已而卒,贈太尉,諡曰康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