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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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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又稱稗史,是指未記載於正史,或者正史上紀錄為「傳聞」的史事,或非「正史」的民間編纂史書,或記載道聽途說、民間流傳的故事,以及據此編撰的史書。野史不一定是虛構的。例如,《漢書·藝文志》引如淳之言,「細米為稗,街談巷說,甚細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里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說之」。

余嘉錫小說家出於稗官說》認爲「稗官者天子之士也」。周楞伽《稗官考》反對稗官是「天子之士」說。

由於不少正史編修皆受統治階級或特定價值觀之人群把持,例如中國歷朝正史數千年皆儒家士大夫集團把持編修,勝者為王,須符合儒學意識形態單一標準取捨,多有曲筆或偏袒隱瞞,造成紂王「天下之惡皆歸焉 」,因此正史也不一定就是真相,如苻堅涉嫌改史[1],一些學者認為唐太宗玄武門之變而亦涉嫌改史[2]。野史在研究歷史挖掘真相上,頗具參考價值及貢獻,不宜輕忽。

中國歷史的例子

歐洲歷史的例子

日本歷史的例子

參見

參考資料

  1. ^ 洛陽伽藍記》中記載北魏隱士趙逸所述:「苻生雖好勇嗜酒,亦仁而不殺。觀其治典,未為兇暴。及詳其史,天下之惡皆歸焉。」
  2. ^ 黃永年《六至九世紀中國政治史》引資治通鑑 (貞觀十七年)。初,上謂監修國史房玄齡曰:「前世史官所記,皆不令人主見之,何也?」對曰:「史官不虛美,不隱惡,若人主見之必怒,故不敢獻也。」上曰:「朕之為心,異於前世。帝王欲自觀國史,知前日之惡,為後來之戒,公可撰次以聞。」諫議大夫朱子奢上言:「陛下聖德在躬,舉無過事,史官所述,義歸盡善。陛下獨覽起居,於事無失,若以此法傳示子孫,竊恐曾、玄之後或非上智,飾非護短,史官必不免刑誅。如此,則莫不希風順旨,全身遠害,悠悠千載,何所信乎!所以前代不觀,蓋為此也。」上不從。玄齡乃與給事中許敬宗等刪為高祖、今上實錄;癸巳,書成,上之。上見書六月四日事,語多微隱,謂玄齡曰:「周公誅管、蔡以安周,季友鴆叔牙以存魯,朕之所為,亦類是耳,史官何諱焉!」即命削去浮詞,直書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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