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聰
許聰(1427年—?),字聽德,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陝西鄉試第二十九名。天順元年(1457年)丁丑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八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六十名。成化四年七月任江西吉安府知府,因嚴刑入獄死者五十餘人,為江西提學副使夏寅所彈劾,成化七年被逮入京,十月被殺[1]。
家族
參考
-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九十七》:成化七年冬十月,殺江西吉安府知府許聰。聰以吉安民好訟,劫盜方熾,且奉敕行事,特嚴刑立威,以禁制其下,死於獄者五十餘人。又其為人矜傲,藩臬官多疾之。會副使夏寅提學至吉安,聰屢抗拒,寅不堪,回語按察使牟俸,俸切齒,嗾寅奏發其平日兇惡及侵欺官錢諸事,未及勘報,適南京大理寺卿夏時正巡視江西,考察官員,入寅等言,考聰貪酷黜為民,聰不服。而守御千戶蔣慶具以其貪酷事呈稟,時正遂委三司掌印官牟俸等執聰下獄,檢其簿案人命數,具疏以聞。而監察御史俞藎以聰與寅有隙,事有干對,當提問,亦具奏。 上遣刑部員外郎李廷羙往會藎勘問,還奏所勘人多病死於獄,即有傷於杖者亦非挾私所致。惟侵欺罪實,特聰監守自盜,律斬,贖為民。刑部以為宜盡受贓枉法例,發充軍。聰以已被俸等構陷,亦具各人奸貪不法,並俸主使夏寅、蔣慶及左使夏時正將人命害己等情,令家人訴辯不已。 上以聰人命數多,疑廷美等有所私,時藎已代還,俱被逮,復遣錦衣衛千戶金章覆實,械聰至京,仍命都察院會官廷鞫之。乃比故勘律,擬斬,命即如所擬處決。刑科都給事中白昂等以未經審錄為請,不從,且命母覆奏,遂以是日夜四鼓押赴市曹斬之。廷羙坐勘聰事不實,降湖廣衡州府通判;藎降澧州判官;寅等事俱免勘。聰之死,說者謂其凶暴致禍固宜,但系比律不許覆奏,又乘夜行刑,則以司禮監太監黃高納其所厚吉安人洪僧官,以聰嘗棰辱其徒,至以瓦擦其首流血,積恨之譛所致,人不能無私議雲。俸得召為太僕卿,亦高之力也。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景泰二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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