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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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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地區湖南省曾存在過的准行政區——地區,前身為「湖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區」(之後改稱「第二行政督察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改稱「衡陽專區」、「衡陽地區」,1983年2月8日撤銷。

衡陽專區

衡陽地區

  • 1970年,衡陽專區改稱「衡陽地區」,地區駐衡陽市。轄衡陽市及衡南縣、衡山縣、衡東縣、常寧縣、祁陽縣、祁東縣、衡陽縣共計1市、7縣。
  • 1980年2月20日,衡陽市升為省轄市(1983年改稱地級市);專區轄7縣。

地市合併

1983年2月8日,「衡陽地區」撤銷,直至撤銷前衡陽地區轄7縣。衡陽地區撤銷之後,區劃調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