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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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簡稱「四普[1],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的一次全國範圍的不可移動文物普遍調查活動,自2023年11月開始,預計2026年6月結束[2]

背景

距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已有12年,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狀況發生了較大變化,外部環境也對文物的系統性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

過程

2023年1月5日,全國文物局長會議召開。會議上確定了國家文物局將在2023年籌備啟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4]

2023年7月31日,國家文物局印發《國家文物局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準備工作的通知》,針對本次普查的籌備階段,在人員組織、預算經費、資料整合、既有文物保護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要求[5]

2023年10月22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決定於2023年11月起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6]

2023年12月14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總體方案》。本次普查制定不可移動文物認定、分類、定名、年代、計量等五大類標準[7][8][9]

2024年1月23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一次全體會議召開。標誌着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組建[10]

2024年2月28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試點培訓班在重慶開班。標誌着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由前期準備、組織發動正式進入到實質性工作階段[11]

為全面推進普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訓在東北、華北、西南、華東、中南、西北六個片區分別開展,至4月18日結束。培訓覆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省、市兩級普查骨幹。標誌着普查準備工作已從機構組建進入到人員集訓環節[12]

2024年5月6日,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次全體會議召開,原則通過《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信息技術方案》《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標準、登記表和著錄說明》[13]

普查過程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該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24年4月30日[6]

階段 主要任務
第一階段 2023年11月 2024年04月 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範,開發普查系統與採集軟件,開展培訓、試點工作。
第二階段 2024年05月 2025年05月 以縣域為基本單元,實地開展文物調查。
第三階段 2025年06月 2026年06月 依法認定、登記並公布不可移動文物,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逐級驗收並向社會公布普查成果。

第一階段

據《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試點工作方案》,定於2024年2月至2024年3月31日在全國13個縣(區、市)開展普查試點,具體如下:

普查試點縣(區、市) 試點內容
1 北京市東城區 古建築、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2 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 古建築
3 上海市寶山區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工業遺產
4 浙江省金華市浦江縣 古建築
5 江西省上饒市婺源縣 古建築
6 山東省濟寧市曲阜市 古建築
7 河南省周口市淮陽區 古文化遺址、古墓葬
8 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 全類型
9 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 古建築、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10 重慶市渝中區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11 四川省資陽市安岳縣 石窟寺及石刻
12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 古墓葬
13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高昌區 古文化遺址

另有2個軍隊營區的國家級普查試點[14]

普查對象及目的

本次普查計劃的對象是中國大陸境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其中重點為對已登記、認定的不可移動文物進行複查,同時調查、登記、認定新發現的不可移動文物。在全國範圍開展不可移動文物的複查和新發現,調查基礎信息,評估文物價值,依法完成文物認定、登記和公布程序,納入法定保護對象。在此基礎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公布轄區內不可移動文物目錄,匯總建立國家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總目錄。以普查掌握的不可移動文物資源信息數據為基礎,建立全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大數據庫,為推進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加強文物空間管控、動態監測等工作提供依據[15]

領導小組

已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有:

組長
  • 李書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宣傳部部長)[7]
  • 諶貽琴(國務委員)[7]
副組長
  • 胡和平(中央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文化和旅遊部部長)[15]
  • ?(國務院副秘書長)[15]
  • 李群(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15]

成員單位有25個相關部門[15]

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家文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15]。由國家文物局、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文化和旅遊部紀檢監察組相關司局及直屬單位有關人員組成[10]

已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人員有:

主任
  • 李群(文化和旅遊部副部長、國家文物局局長)[10]
副主任
  • 關強(國家文物局副局長)[10]
  • 劉漢俊(中央宣傳部文化藝術局局長)[10]

內設7個工作組[10]

  • 綜合協調組
  • 保障裝備組
  • 宣傳組
  • 督察組
  • 人員培訓組
  • 信息數據組
  • 業務指導組

參考文獻

  1. ^ 簡稱的來源:
    1. 2023年全国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培训班在兰州举办. 國家文物局. 2023-06-08 [2023-1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9). 
    2. 聚力核“三普” 汇智谋“四普”——“三普”文物资源复核与“四普”工作实施方案座谈会召开. 湖南省文物局. 2023-09-07 [2023-12-29]. 
    3. 乌海市迅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会精神. 微信公眾平台. [2024-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4.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将启动 ——湖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一次调度会召开-仙桃市人民政府. wgxj.xiantao.gov.cn. [2024-01-17]. 
    5. 楚小鳳. 湖北文物“四普”工作全面启动. 微信公眾平台. [2024-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6. 杨建武局长赴永嘉开展“三普”登录点大规模撤销问题整改“回头看”并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授课. 微信公眾平台. [2024-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7. 文博要闻丨北京市文物局召开2024年工作务虚会. 微信公眾平台. [2024-0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17). 
    8. 工作动态_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whlyw.cq.gov.cn. [2024-01-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3). 
    9. 青海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鏈接至維基文庫 青海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青文物普查办〔2024〕4号). 維基文庫. 2024年3月22日. 
  2. ^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2023-10-27 [202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0). 
  3. ^ 《洛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经审议通过_市县_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enan.gov.cn. [2024-03-26]. 
  4. ^ 国家文物局2023年将筹备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新華網. 2023-01-05 [2023-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0). 
  5. ^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23〕22号). 國家文物局. 2023-07-31 [2023-1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29). 
  6. ^ 6.0 6.1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 中國政府網. 2023-10-22 [2023-12-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16). 
  7. ^ 7.0 7.1 7.2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新華網. 2023-12-14 [2023-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0). 
  8. ^ 一周各地文物动态摘编(12.10-12.15). 國家文物局. 2023-12-16 [2023-12-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18). 
  9. ^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央廣網. 2023-12-15 [2023-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0).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www.ncha.gov.cn. [2024-0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1-27). 
  11. ^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培训班在重庆开班. www.ncha.gov.cn. [2024-0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5). 
  12. ^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2024年度培训东北片区班开班. www.ncha.gov.cn. [2024-03-25]. 
  13. ^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 www.ncha.gov.cn. [2024-05-07]. 
  14. ^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www.ncha.gov.cn. [2024-03-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3-05). 
  15. ^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就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國家文物局. 2023-10-30 [2023-12-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