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興宗,江浙等處行中書省集慶路江寧縣(今江蘇南京人),元末明初政治人物。
朱元璋攻下婺州後,命王興宗為金華知縣。李善長、李文忠則反對,朱元璋則稱其熟悉,且勤廉能斷。後在任三年,以治理所聞名。後升任南昌府通判,改為嵩州知州。後再升懷慶知府、蘇州知府、河南布政使。後朱元璋見到其稱:「很久不見你了,老許多了。我鬍鬚也白了。」之後宴請而返,更加勤政。後因事連坐,但查證後清白返官。後死於任上[1]。
參考文獻
- ^ 《明史》(卷140):「太祖之下婺也,又以王興宗為金華知縣。興宗,故隸人也,李善長、李文忠皆以為不可。太祖曰:「興宗從我久,勤廉能斷,儒生法吏莫先也。」居三年,果以治行聞。遷判南昌,改知嵩州。時方籍民為軍,興宗奏曰:「元末聚民為兵,散則仍為民。今軍民分矣,若籍為軍,則無民,何所征賦?」帝曰:「善。」遷懷慶知府。上計至京,帝以事詰諸郡守,至興宗,獨曰:「是守公勤不貪,不須問。」再遷蘇州,擢河南布政使。陛辭,帝曰:「久不見爾,老矣,我須亦白。」宴而遣之,益勤其職。後坐累得白,卒於官。」
官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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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蘇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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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韓宋)金華縣知縣 1358年-龍鳳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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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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