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師旦
康熙十八年,登進士。雍正三年(1725年),擔任清朝廣州府新安縣知縣[1]。後由何夢篆接任[2]。雍正二年(1724年),接任儋州知州,任職15年,以「精通地理」、「知風水」自居,刮民財,毀風水,遺下「王師旦敗儋州」之說[3]。
參考
- ^ 劉智鵬,劉蜀永. 新安縣志--香港史料選. 出版社:和平圖書有限公司. 2007. ISBN 9789622386112.
- ^ 深圳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 深圳市志 社会风俗卷.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14.12: 90–97. ISBN 978-7-5144-1232-1.
- ^ 儋县志·大事记. 海南史考網. [2022-07-02].[失效連結]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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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段巘生 |
清朝廣州府新安縣知縣 雍正三年 - 雍正八年 1725年 - 1730年 |
繼任: 何夢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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