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特拉華州三百周年半美元

這是一篇優良條目,請按此取得更多資訊。
本頁使用了標題或全文手工轉換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特拉華州三百周年半美元
美國
面值50美分(0.5美元
重量12.5[1]
直徑30.61[1]mm (1.20in)
厚度2.15mm (0.08[2][3]in)
邊緣鋸齒紋花邊[1]
成分
  • 銀占九成[1]
  • 銅占一成
0.36169[1]金衡盎司
鑄造年份1937年
鑄造量25015枚,其中15枚為美國化驗委員會保留,4022枚後來熔毀
鑄幣標記所有硬幣均在費城鑄幣局生產,沒有鑄幣標記[1][4]
正面
圖案老瑞典教堂
設計師卡爾·施密茨
設計時間1936年
背面
圖案卡爾馬之鑰號
設計師卡爾·施密茨
設計時間1936年

特拉華州三百周年半美元(英語:Delaware Tercentenary half dollar)又稱瑞典特拉華半美元Swedish Delaware half dollar),是美國鑄幣局紀念首批歐洲移民定居特拉華州三百周年的半美元紀念幣。硬幣正面是把早期殖民者帶到特拉華州的「卡爾馬之鑰號」,背面是老瑞典教堂,據稱是美國沿用至今且歷史最悠久的新教教堂。硬幣正面標稱年份1936,背面有代表三百周年起止的1638和1938,沒有實際生產年份1937。

國會1936年上半年便在無人反對下通過授權法案,為保護收藏愛好者利益、防範其他硬幣生產和發行期間出現的濫發和炒作,法案經修改限制生產硬幣的鑄幣局並加大產量。特拉華州瑞典人三百周年委員會在硬幣獲授權後馬上舉辦設計競賽,鑄幣局首席雕刻師約翰·辛諾克與雕塑家羅伯特·泰特·麥肯齊博士評判,最後卡爾·施密茨勝出。

硬幣1937年3月在費城鑄幣局生產,特拉華州瑞典人三百周年委員會以1.75美元單價向公眾出售。出產的2.5萬枚共賣出20978枚,利潤用於承辦三百周年慶典。如今這款半美元價值兩三百美元,成色特別好的曾賣到數千美元。

背景

1631年,歐洲移民首度嘗試定居今特拉華州地界[5],但他們在今劉易斯附近建立的定居點萊納佩人南蒂科克人原住民摧毀[6]。1638年,瑞典人在以買下曼哈頓島聞名後又被荷蘭人解僱的彼得·米紐伊特Peter Minuit)帶領下乘「卡爾馬之鑰號」(Kalmar Nyckel)和「獅鷲號」(Fogel Grip)遠征,在今威爾明頓地界定居。新瑞典殖民地位於荷蘭人在今新澤西州和英格蘭人在今馬里蘭州主張的領土,為毛皮貿易而建,此後幾年新殖民地主要是和英格蘭人不和,雙方不時發生武裝衝突直到壓倒優勢的荷蘭艦隊於1655年抵達。1664年,英格蘭人征服荷蘭人在大西洋地區的地盤新尼德蘭;1682年,特拉華殖民地劃歸賓夕法尼亞省新業主威廉·佩恩[5]特拉華殖民地屬十三殖民地,1787年在各州中第一個批准《美國憲法[7]

1954年前,美國紀念幣都是政府以面值賣給國會授權的某個組織,這些組織再加價向公眾轉售,新幣由此進入二級市場。1936年初,所有早期紀念幣的價值都已超過發行價,公眾只需買下並持有紀念幣就能輕鬆等待升值賺取利潤,許多人因此開始收集硬幣,並且儘量買到新發行的幣種。受此影響,大量新紀念幣發行授權法案遞交國會,或倡導周年紀念,或為值得推動的紀念事宜融資。[8]與當時其他紀念幣相比,特拉華州半美元的發行動機無關牟利,只是覺得特拉華州是美國第一個州,首批居民定居三百周年無疑值得紀念[9]。國會授權以面值買斷半美元的組織是特拉華州瑞典人三百周年委員會,機構主席負責[2]

立法

繪有1638年登陸點的20世紀早期明信片

1936年3月4日,賓夕法尼亞州聯邦參議員約瑟夫·古菲Joseph F. Guffey)向國會遞交聯合決議案,建議授權為瑞典人首度定居特拉華州三百周年發行兩萬枚半美元紀念幣,法案隨即轉交參議院銀行與貨幣委員會審核[10]。3月11日,科羅拉多州參議員阿爾瓦·布蘭查德·亞當斯Alva B. Adams)帶領小組委員會審核包括特拉華州半美元在內的紀念幣法案[注 1][11]

亞當斯參議員曾調查20世紀30年代中期部分紀念幣發售商濫用發行和溢價權的問題,結果表明部分發售商力爭在多個鑄幣局生產紀念幣,不同鑄幣局出產的硬幣上通常有不同鑄幣標記,這樣同一款硬幣就會出現不同品種,收藏愛好者為集齊套裝只能分別購買,對此以前的硬幣授權法案沒有限制[12]。德克薩斯州硬幣交易商、美國錢幣協會官員萊曼·霍夫克(Lyman W. Hoffecker)在小組委員會聽證會上作證時指出,以最早於1926年鑄造的俄勒岡小徑紀念半美元為例,部分紀念幣因出產年份和鑄幣標記不同導致品種繁多,有些品種完全被個別經銷商買斷,還有一些因產量低致使價格居高不下。為集齊套裝,收藏愛好者需要面對大量品種和虛高的價格,他們對此極為不滿。[13]

19世紀中期的老瑞典教堂雕版畫

古菲的聯合決議案此後沒有下文,他和特拉華州議員丹尼爾·黑斯廷斯Daniel O. Hastings)遞交新聯合決議,把原本由特拉華州瑞典人三百周年委員會鑄幣小組委員會主席負責紀念幣發行改成三百周年委員會主席負責,向鑄幣局下發的訂單需有後者簽字[10][14]。3月26日,亞當斯向參議院回報時附上修正條款,把法案全盤重寫並在附加報告中說明:「委員會建議取消上述條例草案的某些規定,並對今後所有紀念幣發行法案一視同仁。如允許硬幣在多家鑄幣局生產,或是負責紀念幣發售的組織可以自行決定每批生產的數量和時間。」他還表示:「委員會建議硬幣只能在鑄幣局局長選定的一家分局生產,每批產量不少於五千枚。」[15]

1936年3月27日參議院審議聯合決議案,隨後還連審五道硬幣法案。六道法案都在修正後通過,文獻紀錄沒有任何異議或辯論。[16]法案抵達眾議院後轉鑄幣與度量衡委員會,4月16日委員會回報並建議把最低發行量提升到2.5萬枚[17]。4月30日,特拉華州議員約翰·喬治·斯圖爾特J. George Stewart)提議眾議院審核,議會通過法案,無人反對或提意見[18]

兩院通過的版本不一致,故參議院需重新審核。5月4日,參議院接受亞當斯提議同意眾議院修訂。[19]5月15日,授權發行至少2.5萬枚半美元的法案經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總統簽字生效[2]美國財政部擔心層出不窮的紀念幣會導致民眾混淆、偽造泛濫[20],故反對新幣發行並準備為羅斯福起草否決聲明,但總統還是簽字批准法案[21]。新法規定硬幣只能在一家鑄幣局生產並標稱年份1936,而且必須在法案頒布一年內發行,即不超過1937年5月15日[9]

準備

1936年5月18日,三百周年委員會總書記喬治·雷登(George Ryden)致信鑄幣局助理局長瑪麗·瑪格麗特·奧賴利詢問鑄幣流程,聲稱委員會可能分兩批訂購最多五萬枚硬幣,還計劃為硬幣設計舉辦公開競賽[21]。其他負責紀念幣發行的組織大多靠鑄幣局推薦或在當地挑選等手段決定設計人選,極少採用公開競賽。鑄幣局首席雕刻師約翰·辛諾克John R. Sinnock)、知名雕塑家羅伯特·泰特·麥肯齊Robert Tait McKenzie)博士擔任評判。共有40多項作品爭奪500美元獎金和入選硬幣設計的榮譽,德法裔美國人卡爾·施密茨(Carl L. Schmitz)勝出。[9]施密茲為硬幣兩面挑選的主題分別是「卡爾馬之鑰號」和威爾明頓的老瑞典教堂[22]

設計方案轉交美國美術委員會審核,印刷稿1936年11月5日送雕塑家委員李·勞列Lee Lawrie[22]。根據沃倫·蓋瑪利爾·哈定總統1921年簽署的行政命令,該委員會有權對包括硬幣在內的各種公共美術品提供設計建議[23]。三百周年委員會起初沒有透露設計師身份,勞列在11月9日致信美術委員會書記漢斯·卡梅爾(Hans Caemmerer),稱讚「(石膏)模型出自懂行的人之手,非常優秀」[24]。但他不確定設計圖案到底是什麼意思,希望三百周年委員會說明。三百周年委員會主席沃德(C.L. Ward)11月14日給卡梅爾回信說明設計圖案內容並透露這是施密茨的作品,希望調整圖案上的教堂形狀。12月14日,美術委員會批准設計並同意落實沃德的建議。模型經施密茨修改,再由紐約獎章用品公司Medallic Art Company)縮製成硬幣大小的出幣轂。[24]

設計

雅各布·哈格繪畫《卡爾馬之鑰號》

鑄幣局文獻把老瑞典教堂視為硬幣正面,三百周年委員會相反,錢幣學作家昆汀·戴維·鮑爾斯Q. David Bowers)稱收藏愛好者逐漸傾向支持鑄幣局的判斷[25],但安東尼·斯沃泰克(Anthony Swiatek)2012年的紀念幣著作指出部分收藏愛好者和經銷商有不同意見[26]。老瑞典教堂建於1699年,據稱是美國沿用至今且歷史最悠久的新教教堂[27]。斯沃泰克與沃爾特·布林Walter Breen)的紀念幣著作指出,硬幣上的教堂與1699年建成時不符,上面的塔樓和鐘樓是1802年新增。教堂上方陽光穿透雲層,斯沃泰克和布林認為這象徵逆境中仍有天神眷顧。[28]教堂下方是格言「IN GOD WE TRUST」(「我們信仰上帝」),再下是授權法案規定的年份「1936」。圖案邊緣是發行國全名「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美利堅合眾國」)和面值「HALF DOLLAR」(「半美元」)環繞。[29]

硬幣背面是「卡爾馬之鑰號」,根據瑞典製作並存放在瑞典海事博物館的原船模型設計。設計師的姓名首字母縮寫「CLS」位於船右。船下的波浪下方是格言「LIBERTY」(「自由」)與「E PLURIBUS UNUM」(「合眾為一」),最下面的硬幣邊緣是三百周年起止年份「1636」和「1936」,所以上面既有1936又有1938,就是沒有紀念幣實際生產年份「1937」。除起止年份外,背面邊緣還有「DELAWARE TERCENTENARY」(「特拉華州三百周年」)字樣,與兩個年份之間由三個菱形分隔。菱形代表鑽石,特拉華州又稱「鑽石州」,三個菱形分別象徵該州三縣:肯特縣紐卡斯爾縣蘇塞克斯縣[29]

大衛·布羅瓦(David Bullowa)1938年的紀念幣專著認為特拉華州半美元「設計簡潔有效,傳說膾炙人口,硬幣整體極具品味」[30]。美術史學家科尼利厄斯·弗繆爾Cornelius Vermeule)在美國錢幣和獎章主題著作表示,特拉華州半美元的設計彰顯簡約和膽識。船和建築的設計圖案往往極易踩雷,但施密茨選擇的銘文明智、穩固且不落俗套。即便三句標準格言也分在兩面並且不那麼顯眼,巧妙避免影響觀感。雖說沒啥新意,但足以在同輩中脫穎而出。[31]

發行

美國郵政部1938年為瑞典人定居特拉華州三百周年發行的郵票

費城鑄幣局1937年3月生產25015枚特拉華州半美元,其中15枚留待來年化驗委員會的年度檢測。三百周年委員會通過威爾明頓的公平信託公司以1.75美元單價出售,[9][32]預先訂購的半美元在三月下旬到四月發出[33],最後共售出20978枚,餘下4022枚退回鑄幣局熔毀[9][34]

1938年,三百周年慶典在瑞典和美國舉行,紀念幣銷售收益用於地方活動開銷。瑞典也為此次周年發行紀念幣,面額兩瑞典克朗,設計圖案也是「卡爾馬之鑰號」。[30]紐約商人韋特·雷蒙德(Wayte Raymond)等錢幣經銷商在美國推廣兩種紀念幣,雷蒙德把兩者合併為收藏品發售[25]。除此以外三百周年還催生幾種私營紀念章,美國郵政部1938年6月27日在威爾明頓發行三美分新紀念郵票,斯科特目錄編號836[35]

未流通級成色的特拉華州半美元1940年要價約1.5美元,1950年漲至2.75美元,1960年18美元,1985年350美元[36]。根據理查德·約曼Richard S. Yeoman)2020年豪華版的《美國錢幣指南手冊》(A Guide Book of United States Coins),如今這款紀念幣視成色而定,價值在210至350美元範圍[1]。2008和2011年均有成色特別好的樣本以7475美元售出[9]。當年經銷商向買家提供的原版包裝最多可裝五枚半美元,包裝盒如今價值75到125美元,如果還有原版信封最高可到200美元,具體視成色而定[37]

注釋

  1. ^ 除特拉華州半美元外還有:威斯康星領地百年紀念半美元康涅狄格州布里奇波特百年紀念半美元羅德島州三百周年半美元新羅謝爾二百五十周年半美元,眾議院和參議院兩個版本的長島三百周年半美元,紀念威廉·亨利·哈里森的半美元(後來未通過)。此外還有提議變更阿肯色州百年紀念半美元設計圖案重新發行(通過)、變更德克薩斯州百年紀念半美元設計重新發行(未通過),再度發行3美分鎳幣(未通過),為傑佛遜·戴維斯羅伯特·李分別發行紀念章(未通過),以及建議今後美國只發行紀念章,不再發行紀念幣的法案。[11]

腳註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Yeoman,第1101頁.
  2. ^ 2.0 2.1 2.2 Flynn,第355頁.
  3. ^ Crowell,第121頁.
  4. ^ Mint Marks.
  5. ^ 5.0 5.1 Slabaugh,第135–136頁.
  6. ^ Morgan 2005,第7–9頁.
  7. ^ Swiatek & Breen,第79頁.
  8. ^ Bowers,第62–63頁.
  9. ^ 9.0 9.1 9.2 9.3 9.4 9.5 Delaware 50C.
  10. ^ 10.0 10.1 74 S. J. Res. 224.
  11. ^ 11.0 11.1 Senate hearings,第title page, 1–2頁.
  12. ^ Senate hearings,第11–12頁.
  13. ^ Senate hearings,第18–23頁.
  14. ^ 74 S. J. Res. 231.
  15. ^ Senate report,第1頁.
  16. ^ 1936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82, Page 4489–4490 (1936-03-27)
  17. ^ House report,第1頁.
  18. ^ 1936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82, Page 6495 (April 16, 1936)
  19. ^ 1936 Congressional Record, Vol. 82, Page 6611 (1936-05-04)
  20. ^ United States Senate Committee on Banking and Currency 1947,第36–38頁.
  21. ^ 21.0 21.1 Flynn,第272頁.
  22. ^ 22.0 22.1 Flynn,第273頁.
  23. ^ Taxay,第v–vi頁.
  24. ^ 24.0 24.1 Taxay,第210頁.
  25. ^ 25.0 25.1 Bowers,第348頁.
  26. ^ Swiatek,第328頁.
  27. ^ Swiatek,第328–329頁.
  28. ^ Swiatek & Breen,第79–81頁.
  29. ^ 29.0 29.1 Swiatek,第329頁.
  30. ^ 30.0 30.1 Bullowa,第163頁.
  31. ^ Vermeule,第200–201頁.
  32. ^ Bowers,第349頁.
  33. ^ Numismatist & 193705.
  34. ^ Early Commemorative Coins.
  35. ^ Swiatek & Breen,第82頁.
  36. ^ Bowers,第350頁.
  37. ^ Swiatek,第330–331頁.

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