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使團公約(Convention on Special Missions)為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1969年制定的一部條約。[1]
特別使團公約,以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為基礎,規定了各國之間臨時外交使團之法律地位,於1969年12月8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85年6月21日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