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鄉委員會
中華民國(汪精衛政權)政府機構 | |
---|---|
清鄉委員會 | |
清鄉委員會(日語)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41年 |
機構駐地 | 中華民國南京市 |
機構首長 | 委員長:汪精衛(1941-1943) 副委員長:陳公博、周佛海(1941-1943) |
上級機構 | 南京國民政府 |
影像資料 | |
汪精衛政權對清鄉運動的宣傳照片 |
清鄉委員會是汪精衛政權為清鄉運動而成立的專門機構,1941年至1943年間設立。
歷史
抗日戰爭期間,於1941年起,日軍與汪精衛政權開始在江、浙、皖等地進行清鄉運動。為此目的,1941年3月開始籌備設立清鄉委員會。同年5月22日,清鄉委員會正式成立,國民政府主席汪精衛兼任委員長,會址設在南京的馬台街。同時公布的《清鄉委員會組織大綱》規定,清鄉委員會為清鄉最高指揮機關,對清鄉地區軍事事宜,有權制定法規、分布命令。
清鄉委員會下設第一(管理事務、文書、人事)、第二(管理行政)、第三(管理保安隊與清鄉警察)、第四處(管理社會福利),並設有民眾訓練、特種教育、經濟設計、地方行政研究、招撫整編等委員會及其他機構,後由於地方機構的權力被清鄉委員會奪走,造成政權內部各種矛盾。
1943年5月最高國防會議決定將清鄉委員會撤銷,清鄉事務改由行政院與地方政府管理。[1][2][3]
成員
清鄉委員會的主要成員包括:[4]
- 委員長:汪兆銘
- 副委員長:陳公博、周佛海
- 委員:陳群、梅思平、楊揆一、鮑文樾、任援道、趙正平、李聖五、林柏生、丁默邨、李士群、高冠吾、羅君強、岑德廣、陳春圃、趙毓松、沈爾喬、傅式說
- 秘書長:李士群
- 副秘書長:汪曼雲、唐生明
- 秘書主任:曹滂
- 會計長:何廷楨
- 第一處處長:陳光中;副處長:汪瑩
- 第二處處長:余百魯;副處長:張炳康
- 第三處處長:唐生明;副處長:成鐵俠
- 第四處處長:彭年;副處長:曹慎修
- 駐蘇州辦事處處長:李士群;副處長:唐生明
- 總參議:周隆庠
- 參謀團團長:唐生明
- 地方行政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仲寰
- 民眾訓練委員會主任委員:戴英夫
- 經濟設計委員會主任委員:陳君慧
- 特種教育委員會主任委員:張仲寰
- 宣傳委員會主任委員:馮節
- 招撫整編委員會主任委員:唐生明
- 政治工作團團長:袁殊
- 和平義勇總隊總隊長:馬嘯天
- 清鄉警察總隊總隊長:宗志強
- 封鎖總辦事處處長:張北生
- 清鄉幹部訓練所所長:李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