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雲祚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沈雲祚(?—1644年),子凌,號岱來蘇州府太倉州人。明末官員。

生平

沈雲祚為崇禎九年(1636年)舉應天鄉試,崇禎十三年(1640年)登進士[1],刑部觀政。明末為華陽縣令,城陷為大西軍所俘,與御史劉之渤、推官劉士斗被幽禁在大慈寺,絕食半月,不死。張獻忠想招降沈雲祚,命人送飯,並以刀威脅他投降。雲祚大罵:「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於是被害。[2][3]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賜諡忠烈

家族

有子沈荀蔚,年僅五歲,被藏匿山中,二十年後始歸鄉。沈荀蔚著有《蜀難敘略》。

註釋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沈雲祚,曾祖震,鄉飲賓;祖一夔,庠生;父庭脩,訓導,鄉飲大賓。岱來,易四房,甲寅年二月十一日生,太倉州籍長洲縣人,丙子九十二名,會試一百七十八名,三甲一百七十名。刑部觀政。
  2. ^ 《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忠烈七》: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知華陽縣。有奸民為搖、黃賊耳目,設策捕戮之。賊破夔門,成都大震,雲祚走謁蜀王,陳守御策,不聽。聞內江王至淥賢,往說之曰:「成都危在旦夕,而王府貨財山積,不及今募士殺賊,疆場淪喪,誰為王守?」至淥言於王,不聽。賊迫成都,王始出財佐軍,已無及。城陷,獻忠欲用之,幽之大慈寺而遣其黨饋食,以刃脅降,不屈,遂遇害。
  3. ^ 《華陽縣志》:沈雲祚,字子凌,太倉人。崇禎十三年進士,除華陽知縣,獻賊寇蜀,有奸民為賊耳目,雲祚設策捕戮之。賊破夔門,成都大震,走謁蜀王,陳守禦策,不聽。聞內江王至淥賢,往說之,至淥言於王,亦不聽。及賊迫成都,始出財佐軍,已無及。城陷,與御史劉之渤、推官劉士斗俱幽於大慈寺,絶粒半月,不死,賊餽食誘之降,雲祚躍起大罵曰:吾欲食賊肉耳!豈食賊粟哉!與二劉同遇害。有幼子荀蔚,方五歲,友人匿之山中,得免,越二十年始歸。

參考書目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五》,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