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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勝石佛寺摩崖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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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佛寺摩崖造像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武勝縣
時代唐代
編號335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石佛寺摩崖造像位於四川省武勝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唐。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石佛寺摩崖造像,位於四川省武勝縣華封鎮桃園村。開鑿於唐代,四龕,長方形,深浮雕,共有造像71尊,分佈於一長約7米、高4米的岩石上。其中4號龕位於岩壁南面,為接引佛,其餘3龕位於岩壁西面,均為經變像,該摩崖造像東北100餘米有一石窟,窟內平面半圓形,四壁淺浮雕,內容系人物及生活場景;穹窿頂,圓形藻井,殘存纏技牡丹等圖案。該摩崖造像及石窟所鐫人物形象逼真,姿態各異,雕刻細膩,技法嫺熟,為研究川東地區宗教藝術、石刻藝術提供了寶貴的實物材料。2011年,石佛寺摩崖造像被廣安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保單位[1][2]

註釋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