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李維 (嘉靖進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李維
大明南京大理寺評事
籍貫直隸鳳陽府壽州蒙城縣
出生乙酉年六月十三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李維(1525年—?),字國張,號渦川,直隸鳳陽府壽州蒙城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應天府鄉試第八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五十六名進士[1][2]。禮部觀政,授浙江海寧縣知縣,四十年升南京大理寺評事,致仕。

家族

曾祖李子忠;祖父李鉞;父李孟學,母王氏;庶母戴氏[3]。兄純、弟絡(生員)、綵、紀、緯。

參考文獻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蔡完
明朝海寧縣知縣
1557年-1560年
繼任:
辛自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