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 (1910年)
李文(1910年8月12日—1931年2月7日),原名李萱,又名文婉,江蘇武進縣湟里鄉埠頭鎮人,中共黨員,曾任中共《紅旗日報》機要員,龍華二十四烈士之一。[1]
生平
1927年春,在武進縣城芳暉女中讀書時,加入共青團。四一二事件後,被開除學籍,回到鄉下。同年冬參加黃祥賓領導的武進西南區工農運動,1928年加入共產黨,在東南鄉前黃公學任教師。1930年初,經武進縣委書記徐水亭介紹,在縣城認識從上海來的惲雨棠,一見鍾情。後隨惲雨棠去上海,進入上海《紅旗日報》機關工作,不久與惲雨棠結婚。
1931年1月21日,因遭人舉報,與惲雨棠同時在新閘路福康里623號家中被捕,並被當場搜出了手槍和俄文版共產主義書籍,夫婦倆身份暴露。2月7日夜,夫妻同時在龍華看守所被處決。
注釋
- ^ 恽雨棠、李文:龙华塔下并肩远行. 解放牛網 解放日報. [2013-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5).
參考文獻
- 於龍生:《比翼龍華兩烈士——記常州籍烈士惲雨棠和李文》,《風采》2006年第三期 總第8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