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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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跋長樂
安樂王
前任:
繼任:元詮
國家北魏
時代南北朝
族裔鮮卑拓跋部
世系文成帝五王系
出生不詳
逝世太和三年(479年)
代郡平城
諡號厲王

拓跋長樂(450年代—479年10月21日),一名[1][2]魏文成帝拓跋濬次子,生母李夫人[3][4],北魏宗室、官員。

生平

皇興四年(470年)五月,魏獻文帝拓跋弘封弟弟拓跋長樂為建昌王[5][6][7]延興五年十二月丙寅(476年1月17日)改封安樂王[8][9]。拓跋長樂性格莊重,魏獻文帝對他器重而愛護。承明元年六月戊寅(476年7月27日),征西大將軍拓跋長樂出任太尉[10][11][12],十一月戊子(476年12月4日)外任定州刺史,加開府儀同三司[13][14]。拓跋長樂在定州鞭打豪強,侮辱士族,許多行為不遵循法令,為人們所厭惡。百姓前往朝廷控告拓跋長樂的罪過,魏孝文帝元宏處罰杖打拓跋長樂三十下。拓跋長樂此後更加的貪婪暴虐,太和三年因為犯罪被徵召回京城,之後與內行長乙肆虎圖謀作亂,事情敗露,九月己未(479年10月21日)被賜令在家中自殺[15][16][17],以王的禮節下葬,諡號[18][19]

家庭

子女

延伸閱讀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魏書/卷20》,出自魏收魏書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北史/卷019》,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

  1. ^ 《魏書·卷一百·列傳第八十八》:璉奉表,雲女已出嫁,求以弟女應旨,朝廷許焉,乃遣安樂王真、尚書李敷等至境送幣。
  2. ^ 《北史·卷九十四·列傳第八十二》:璉奉表云:女已出,求以弟女應旨。朝廷許焉,乃遣安樂王真、尚書李敷等至境送幣。
  3. ^ 《魏書·卷二十·列傳第八》:李夫人生安樂厲王長樂。
  4. ^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李夫人生安樂厲王長樂。
  5. ^ 《魏書·卷六·帝紀第六》:五月,封皇弟長樂為建昌王。
  6. ^ 《北史·卷二·魏本紀第二》:五月,封皇弟長樂為建昌王。
  7.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二》:五月,魏立皇弟長樂為建昌王。
  8. ^ 《魏書·卷七上·帝紀第七上》:十有二月丙寅,建昌王長樂改封安樂王。
  9.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三》:冬,十二月,丙寅,魏徙建昌王長樂為安樂王。
  10. ^ 《魏書·卷七上·帝紀第七上》:戊寅,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南平公目辰為司徒,進封宜都王;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
  11. ^ 《北史·卷三·魏本紀第三》:戊寅,以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南平公目辰為司徒,進封宜都王;以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
  12.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四》:戊寅,魏以征西大將軍、安樂王長樂為太尉,尚書左僕射、宜都王目辰為司徒,南部尚書李訢為司空。
  13. ^ 《魏書·卷七上·帝紀第七上》:戊子,以太尉、安樂王長樂為定州刺史,京兆王子推為青州刺史,司空李訢為徐州刺史,並開府儀同三司。
  14.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四》:十一月,戊子,魏以太尉、安樂王長樂為定州刺史,司空李訢為徐州刺史。
  15. ^ 《魏書·卷七上·帝紀第七上》:己未,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有罪,征詣京師,賜死。
  16. ^ 《北史·卷三·魏本紀第三》:己未,定州刺史、安樂王長樂有罪賜死。
  17.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三十五》:己未,魏安樂厲王長樂謀反,賜死。
  18. ^ 《魏書·卷二十·列傳第八》:安樂王長樂,皇興四年封建昌王,後改封安樂王。長樂性凝重,顯祖器愛之。承明元年拜太尉,出為定州刺史。鞭撻豪右,頓辱衣冠,多不奉法,為人所患。百姓詣闕訟其過。高祖罰杖三十。貪暴彌甚,以罪征詣京師。後與內行長乙肆虎謀為不軌,事發,賜死於家。葬以王禮,諡曰厲。
  19. ^ 《北史·卷十九·列傳第七》:安樂王長樂,皇興四年,封建昌王,後改封安樂王。長樂性凝重,獻文器愛之。承明元年,拜太尉,出為定州刺史。頓辱衣冠,多不奉法,百姓詣闕訟之,孝文罰杖三十。貪暴彌甚,以罪征詣京師。後謀不軌,事發,賜死於家,葬以王禮,諡曰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