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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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瓦法
孟卯君主
統治1379年-1382年
繼任思倫法
逝世1382年
孟卯
子嗣

思瓦法傣那語ᥔᥫᥴ ᥝᥣᥝᥰ ᥜᥣᥳ,Hso Vau Hpa;—1382年),又作思萬法[1]:60,中國史籍《百夷傳》作思瓦發[2],《滇考》作思瓦[3]孟卯君主,思可法三子。

生平

思戛法統治殘暴,1379年百姓起義反抗將之殺害,眾立思可法三子思瓦法為孟卯君主[2]

1381年,明王朝進入雲南,在永昌景東定邊等地設立府縣軍衛,引起思瓦法不安[4]。同時,明朝在金齒衛(今保山)的統治並不穩定,土人不滿金齒衛指揮王真的統治,公推前金齒土官高大惠出面、引孟卯軍攻打金齒明軍。1382年,在高大惠和也先虎都的內應下,思瓦法率兵攻打金齒衛,屠永昌城(金齒衛城),擄走王真,並將城池夷平[5][6][7]。此役被朱元璋稱為「金齒之疵」[8]或「金齒之役」[9],明軍並未馬上反擊,這一事件最終在1383年思倫法執政時期得到解決。

思瓦法任內,地方戰亂不斷[1]:61,1382年冬出兵掠奪南甸,被下屬達魯方殺害,另立滿散之子思倫法為孟卯君主[10]

其它記載

《嘿勐咕勐》記載,思瓦法是思可法的長孫思秀法之子。思瓦法不理國政,終日沉溺在後宮,為王僅十月就被宮妃陷害而死。思瓦法沒有子嗣,大臣請混三弄之子思倫法繼承孟卯王位[11]:88

英國學者內伊·埃里亞斯英語Ney Elias根據印度阿薩姆和緬甸的文獻整理出《上緬甸和雲南西部撣族歷史概述》一書,當中記載思瓦法(Chao-Wat-pha,即瓦法)於1285年繼位,在位30年[12]:27

參考文獻

  1. ^ 1.0 1.1 宋子皋 著; 刀永明 薛賢 譯註. 勐勐土司世系. 昆明: 雲南民族出版社. 1990. ISBN 7-5367-0335-X. 
  2. ^ 2.0 2.1 錢古訓. 鏈接至維基文庫 百夷传. 維基文庫 (中文). 年,台扁從父昭肖發殺之而自立,期年,盜殺昭肖發,眾立其弟思瓦發。 
  3. ^ 馮甦. 滇考. 逾年,盜殺昭省,思瓦代立。 
  4. ^ 畢奧南. 洪武年间明朝与麓川王国关系考察. 中國邊疆史地研究. 2005, 15 (2): 102-111+148-149. ISSN 1002-6800. doi:10.3969/j.issn.1002-6800.2005.02.012. 
  5. ^ 何孟春. 鏈接至維基文庫 何文简疏议 卷七 裁革冗员疏. 維基文庫 (中文). 十六年春附近諸夷忿王真立衛鎮守不恤府事乃共推已退土官髙公引麓川思可發夷兵數萬來攻生擒王真盡夷其城而去 
  6. ^ 謝肇淛. 滇略. (十五年)十月,金齒土官高大惠並也先虎都構麓川夷入寇,屠永昌。 
  7. ^ 錢古訓. 鏈接至維基文庫 百夷传. 維基文庫 (中文). 國朝洪武辛酉,平雲南。明年,思瓦發寇金齒。 
  8. ^ 張紞. 云南机务钞黄. (洪武十六年)惟金齒之疵,實也先忽都之為,非平緬之謀;又爾平緬不恃遠險,生歸指揮王真等,事大之誠可驗矣。 
  9. ^ 張紞. 云南机务钞黄. (洪武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皇帝制諭車裡軍民府知府刀砍)獨麓川平緬恣肆強暴,吞併地方,嘗為爾車裡之患;及雲南既平復,天命擅興,金齒之役後,納款奉貢,朕重念民罹兵禍,特原其罪,俾守舊疆,悔過自新。 
  10. ^ 錢古訓. 鏈接至維基文庫 百夷传. 維基文庫 (中文). 是冬,思瓦發略於者闌、南甸。其屬達魯方等輒立滿散之子思侖發,而殺思瓦發於外。 
  11. ^ 龔肅政 譯; 楊永生 注. 勐果占璧及勐卯古代诸王史. 昆明: 雲南民族出版社. 1988. ISBN 7-5367-0352-X. 
  12. ^ N. Elias英語Ney Elias. Introductory Sketch of the History of the Shans in Upper Burma and Western Yunnan. Calcutta: Foreign Department Press. 1876. 
前任:
一說思秀法
一說思戛法
孟卯君主
1379年-1382年
繼任:
思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