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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長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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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長謙(497年—541年),名,字長謙以字行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出自清河崔氏的清河小房,北魏、東魏官員。

生平

崔長謙品學兼優,嚴於律己,從小就很聰明,有很大的名聲,濟州刺史盧尚之曾打算將長女嫁給崔長謙伯父崔休的長子崔㥄,崔休為崔長謙向盧尚之的次女求婚,崔休說:「家庭賴以維持的規則多由已婚婦女決定,我希望讓一對姐妹分別作兩個兄弟的妻子。」盧尚之為其情義而感動,就讓兩個女兒同日成婚[1]。崔休告誡兒子們說:「你們應該和崔長謙成為一家人,不要只做堂兄弟。如果不聽我的話,鬼神也不會享用你們的祭祀。」崔休去世後,枕頭中留有書籍,正如平生所告誡的那樣,他的兒子們都遵從。崔長謙與崔休的第二個兒子崔仲文同年,只是大月份,崔家家裡稱他們為大二、小二。崔長謙曾擔任給事中,不久辭職回到故鄉。很久之後被刺史尉景徵召擔任開府諮議參軍事。崔長謙與太原王延業齊名,兩人一起出任著作佐郎,監督主管校勘書籍。崔長謙擔任青州司馬時,賊人圍困城池二百天,崔長謙讀書沒有停止,手抄八千多頁紙,天文、律歷、醫方、卜相、風角、鳥言,沒有不通曉的。晚年染上了嗜酒的毛病。東魏天平年間,崔長謙被朝廷徵召擔任主客郎,負責接待南梁的使者張皋等人。崔長謙後升任司徒諮議,修撰起居注,加金紫光祿大夫,兼任散騎常侍興和二年十二月乙卯(541年1月24日),崔長謙與副使陽休之一起出使南梁[2][3][4]。將要出發時,崔長謙對人說:「我的災難在三吳,忌諱在酉年,如今恐怕躲不掉了。」崔長謙返回的路上,行進到宿豫縣,還沒進入東魏國境就去世了,當時人們都為他感嘆和惋惜,因為崔長謙死於公事,朝廷贈予驃騎將軍南青州刺史[5][6]

家庭

父母

夫人

子女

通婚關係

參考資料

  1. ^ 《北史校勘記·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子愍字長謙幼聰敏濟州刺史盧尚之欲以長女妻之休子㥄為長謙求尚之次女 張森楷云:「案尚之自欲以長女妻長謙,則不待求矣。玩下文『欲令姊妹為妯娌』語,當是休以子㥄年長,為求尚之長女,而為長謙求尚之次女,於事情乃合。」按疑是「妻」下衍「之」字,「㥄」下脫「休」字。蓋尚之自欲以長女妻休子㥄,而休復為長謙求尚之次女。
  2. ^ 《魏書·卷十二·帝紀第十二》:十有二月乙卯,遣兼散騎常侍崔長謙使於蕭衍。
  3. ^ 《北史·卷五·魏本紀第五》:十二月乙卯,遣兼散騎常侍崔長謙聘於梁。
  4. ^ 《北齊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四》:興和二年,兼通直散騎常侍,副清河崔長謙使於梁。
  5. ^ 《魏書·卷六十九·列傳第五十七》:子長謙,好學修立,少有令名。仕歷給事中,仍還鄉里。久之,刺史尉景取為開府諮議參軍事。晚頗以酒為損。天平中,被徵兼主客郎,接蕭衍使張皋等。後兼散騎常侍,使蕭衍。還,卒於宿豫,時人歎惜之。以死王事,贈驃騎將軍、南青州刺史。
  6.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子愍,字長謙,幼聰敏。濟州刺史盧尚之欲以長女妻之,休子㥄為長謙求尚之次女,曰:「家道多由婦人,欲令姊妹為妯娌。」尚之感其義,於是同日成婚。休誡諸子曰:「汝等宜皆一體,勿作同堂意。若不用吾言,鬼神不享汝祭祀。」休亡,枕中有書,如平生所誡,諸子奉焉。長謙與休第二子仲文同年而月長,其家謂之大二、小二。長謙少與太原王延業俱為著作佐郎,監典校書。後為青州司馬,賊圍城二百日,長謙讀書不廢,凡手抄八千餘紙,天文、律曆、醫方、卜相、風角、鳥言,靡不閒解。晚頗以酒為損。遷司徒諮議,修起居注,加金紫光祿大夫。後兼散騎常侍,使梁。將行,謂人曰:「我厄在吳國,忌在酉年,今恐不免。」及還,未入境,卒。年二十八。贈南青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