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縣 (江蘇省)
山陽縣是清代以前,在今江蘇省的一個舊縣名。唐代、北宋、南宋均為楚州的首縣;明、清時期均為淮安府的首縣。
東晉義熙七年(411年)置山陽郡,義熙九年(413年)置山陽縣。隋朝開皇初年,廢除山陽郡。開皇十二年(591年)置楚州,山陽縣隸之。大業初,楚州廢,淮陰縣併入[1]。隋朝末年,天下大亂,臧君相占據江都郡的山陽縣和安宜縣地,號東楚州。後投降於唐朝,州復為楚州,山陽縣為首縣。復置淮陰縣,武德七年(624年)再廢除。乾封二年(667年),又從山陽縣拆分出淮陰縣[2]。
山陽縣在明代面積頗大,大約沿黃河(淮河故道)南岸,西到洪澤湖,東到大海,東西狹長,南面毗鄰同府的鹽城縣和隸屬揚州府的寶應縣,北面隔黃河與同屬淮安府的清河縣、安東縣相望。清代分出山陽縣東部設立阜寧縣,又將西北部大鎮清江浦(今淮安市市區)割給清河縣為縣治。
1914年因為與陝西省山陽縣同名,改為淮安縣(今淮安市淮安區)。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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