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獻徵錄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國朝獻徵錄》,明朝焦竑著,共一百二十卷。

《國朝獻徵錄》紀事上始於洪武,下至嘉靖,凡十二朝,收錄各種神道碑墓志銘行狀方志等,並以宗室戚畹、勛爵、內閣、六卿等官職分類,於民間則以孝子、義人、儒林、藝苑、隱佚、寺人、釋道、勝國群雄、四夷等目分類,全書共收 3526人傳記。[1]《國朝獻徵錄》受到萬斯同的高度評價:「搜采最廣,自大臣以至郡邑吏,莫不有傳。……可備國史之採擇者,惟此而已。」[2]黃宗羲回憶其父入獄前,一再囑咐:「學者最要緊是通知史事,可讀《獻徵錄》。」[3]但該書多取自墓誌,「率多溢美之詞」。[4]

乾隆年間,于敏中錢汝誠等主編《明史考證》,多依據《獻徵錄》參校《明史》。光緒年間,戶部侍郎王頌蔚入值軍機處,得見《明史考證》殘本,並將其整理成《明史考證攟逸》四十二卷,1916年收入《嘉業堂叢書》。

參考文獻

  1. ^ 李小林《萬曆官修正史研究》
  2. ^ 萬斯同:《石園文集》卷七《與范筆山書》
  3. ^ 全祖望:《鮚埼亭集》十一
  4. ^ 劉承干:《明史例案》卷 2《徐健庵修史條議》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