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廳
哈密廳,中國清代甘肅省所轄的一個廳,後改屬新疆省。其地大致相當於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市的伊州區、伊吾縣一帶。初為散廳,後升為直隸廳。
建置沿革
哈密古稱「昆莫」,塞人之地。
公元前2世紀初,稱伊吾盧,屬匈奴,為呼衍王王庭。東漢永平十六年(73年),明帝征匈奴取得伊吾盧,置宜禾都尉屯田。章帝時罷屯田,又歸匈奴。三國屬鮮卑西部。晉屬敦煌郡,置伊吾都尉。後前涼取之,仍置伊吾都尉。北魏置伊吾郡。後為西突厥佔據。隋大業六年(610年),煬帝派薛世雄攻取,建築新城,置伊吾郡,並號稱是新伊吾。隋末復為西突厥乘亂奪據。唐貞觀四年(630年),內附,置西伊州。貞觀六年(632年),置都督府,並改名伊州,下設伊吾、納職和柔遠三縣,其中今日的哈密當時即屬柔遠縣管轄。天寶初年,改為伊吾郡,不久又恢復原樣。廣德以後,失陷於吐蕃。五代為小月氏佔據,稱為胡盧磧。北宋雍熙以後,屬回鶻。耶律大石西遷後歸西遼。元屬畏吾兒,後在西域設別失八里等處行中書省,哈密屬之,並封察合台的後裔兀納失里為肅王,哈密成為他的封地。當時稱伊州為哈密力,從此哈密之名便沿用至今。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兀納失里開始向明朝納貢,封哈密國王。永樂二年(1404年)六月,兀納失里弟安克帖木兒遣使朝貢,封忠順王。永樂三年(1405年)春,安克帖木兒被鬼力赤毒死,兄子脫脫襲位,明朝並於次年三月置哈密衛,哈密國成為設有明朝羈縻衛所的王國。正德年間,哈密國被吐魯番汗國吞併。
清順治四年(1647年),入貢。康熙十七年(1678年),為蒙古準噶爾部占領。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哈密酋長額貝都拉降清,擒獻準噶爾汗噶爾丹之子色布騰巴勒珠爾,清朝授額貝都拉為札薩克,設哈密扎薩克旗,視同蒙古。額貝都拉子孫世襲爵位,管理哈密回民,稱哈密回王。
哈密廳初置時為散廳。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裁撤甘肅省靖逆廳,置哈密廳,設辦事大臣、協辦大臣、撫民通判、巡檢,隸屬於烏魯木齊都統。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改屬甘肅省鎮西府,安西道道員移駐巴里坤。光緒七年(1881年),辟為商埠。光緒十年(1884年),升為哈密直隸廳。光緒十二年(1886年),改屬新疆省,隸鎮迪道,副將駐防,且考語為「衝、繁」。民國二年(1913年)改為哈密縣。但哈密回王的統治形式上到民國十九年(1930年)才結束。
轄境
嘉慶年間,哈密廳轄多都摩垓、德多摩垓、格子煙墩、博羅圖阿璊、蘇木哈喇垓、阿斯塔納、托郭棲、拉布楚喀、哈喇都伯、察罕和羅海、賽巴什、塔勒納沁等城、村。
光緒中,哈密直隸廳分為三十五個區,有十四個大回莊。設星星峽、沙泉子、苦水、格子煙墩、長流水、黃蘆崗(以上為甘肅安西至哈密)、南山口、伊吾、頭堡、三堡、三道嶺、瞭墩、橙槽溝、一碗泉(以上在哈密西北)共十四個驛站。
- 卡倫
河源小堡、廟爾溝、上莫艾、哈什布喇、三間房、一碗泉、截達巴罕、頭道溝、柳樹溝、葫蘆溝、南山口、柵門口、三道柵、胡吉爾太、鹽池、土古魯、葦子硤、鹽水硤。
城池
清末、中華民國以後,哈密有回城、老城、新城之說:
- 哈密回城(原名鎮遠城、哈密舊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築。周長四里,有東、北二門。起初為哈密辦事大臣駐地,也是哈密回王、協辦旗務伯克駐地,維吾爾人聚居區。
- 哈密漢城(原名糧城、哈密新城,後稱老城),雍正五年(1727年)築,在舊城東北三里。周長一里許,有東、北、西三門,原為道員駐地。道員移駐烏魯木齊後,哈密辦事大臣移駐於此。
- 哈密滿城(原名新城,與老城相對),同治八年(1869年)築。
參考書目
- 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殿本
- 《清史稿》 ,中華書局點校本
-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
- 吳軼群,《清代新疆道制建置沿革探析》,《蘭州學刊》,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