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雄 (東漢)
吳雄(?—?),字季高,河南郡(今河南省洛陽市)人,東漢時期的大臣。
吳雄歷任漢順帝、漢沖帝、漢質帝、漢桓帝四朝,擔任廷尉期間,精通律令,辦案公平。他的兒子吳訢、孫子吳恭都先後出任廷尉一職,時稱三世廷尉[1]。漢桓帝元嘉元年(151年)夏,司徒張歆免。光祿勳吳雄被任命為司徒。永興元年(153年)十月,吳雄和太尉袁湯、司空趙戒卸任,以太常胡廣繼任為太尉、太僕黃瓊繼任為司徒、光祿勳房植繼任為司空。
參考文獻
- 《後漢書·卷七·孝桓皇帝紀》
- ^ 《後漢書》卷46:順帝時,廷尉河南吳雄季高,以明法律,斷獄平,起自孤宦,致位司徒。雄少時家貧,喪母,營人所不封土者,擇葬其中。喪事趣辦,不問時日,巫皆言當族滅,而雄不顧。及子訢孫恭,三世廷尉,為法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