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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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戰幣是在1861年至1864年之間在美國私下鑄造和發行的代幣。它們主要用於東北中西部。內戰幣的廣泛流行是南北戰爭期間政府發行的美分稀缺導致的結果。

1864年4月22日,美國國會通過一項法律,禁止發行任何一美分或兩美分的硬幣、代幣或貨幣等價物。內戰幣從此變得非法。 1864年6月8日,另一部法律獲得通過,禁止所有私人造幣。 [1]

內戰幣分為三種類型:愛國幣(Patriotic Token)、商店卡幣(Store Cards)和隨軍商販幣(Sutler Token)。所有這三種類型均被用作貨幣,並根據其設計進行區分。內戰幣的可收藏價值主要由其稀有性決定。

歷史

1862年,即南北戰爭的第二年,政府發行的造幣開始從流通中逐漸減少。美國公民囤積了所有帶有金和銀的硬幣,並最終也開始囤積含銅鎳的美分。這使得商業交易變得困難。作為響應,許多商人求助於私人鑄幣廠鑄幣以填補民眾囤積硬幣所留下的短缺。第一個私人鑄造的代幣出現在1862年秋天,由H·A·Ratterman在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製造。1863年春,紐約開始了內戰幣的發行,首先發行了紐約市古斯塔夫·林登繆勒發行的Lindenmueller商店卡幣,然後發行了由William H. Bridgens發行的Knickerbocker愛國幣。據估計,到1864年,已經有2500萬內戰幣(幾乎全部可兌換1美分)在流通,其中包括大約7,000-8,000個種類。[2] Lindenmueller幣,或「 Lindenmueller代幣」,是最著名且最常見的商店卡內戰幣之一。 1863年,林登繆勒(Lindenmueller)的1美分代幣中有超過100萬枚投入流通。代幣的常見用途之一是購買有軌電車車票。紐約第三大道鐵路公司願意接受大量Lindenmueller代幣代替實際幣種,並要求Lindenmueller贖回它們。他拒絕了,鐵路公司也缺少法律追索權。諸如此類的事件最終迫使政府介入。[3]

1864年4月22日,國會頒布了1864年的《造幣法》。雖然該法因為在新創建的兩美分硬幣上引入了「我們信任上帝」一詞而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但它也有效地終止了內戰幣的使用。除了授權鑄造兩美分的硬幣外,該法還改變了一美分硬幣的成分,由原來由銅鎳合金(重量為4.67 克),改變為重量更輕,厚度更薄,由95%的銅組成(重3.11 克)。[4]新的一美分硬幣的重量與內戰幣更接近,並在公眾中得到了更大的接受。 [5]

雖然《造幣法》使內戰幣不再有流通性,但其合法性問題是在1864年6月8日國會通過的第美國法典第18編英語Title 18 of the United States Code § 第486節確定的。鑄造和使用非政府發行的硬幣可處以最高2,000美元的罰款,最高5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第18章第25章專門處理變造偽造)。擁有內戰幣並沒有違法。有證據表明,早在1863年,即內戰幣的第一個已知清單發布時,這些金屬幣就已經被視為收藏品了。 [2]

種類

愛國幣

一枚愛國幣

愛國內戰幣通常在一側或兩側都展現愛國口號或圖像。由於這些幣中的大多數是在聯邦州鑄造的,因此口號和圖像肯定是親聯邦的。在愛國幣上發現的一些常見的口號包括:「聯邦必得守護(The Union Must and Shall Be Preserved)」,「聯邦萬歲(Union Forever)」和「老榮耀(Old Glory)」。印在愛國幣的圖像包括美國國旗,19世紀的加農炮,以及Monitor號聯邦海軍戰艦。 [6]

在最著名的愛國幣中,有所謂的「 Dix幣」。它們以約翰·亞當斯·迪克斯的名字命名。約翰·亞當斯·迪克斯於1861年擔任財政部長。在迪克斯給關稅官員卡爾德威爾中尉的信中,他命令考德威爾解除另一位官員的指揮權,因為他拒絕聽從調令。這封信以以下句子結尾:「如果有人試圖拽下美國國旗,就地正法(If any one attempts to haul down the American flag, shoot him on the spot)。「這句話在很多愛國幣上都能找到,儘管其措辭略有修改,「拽下」(haul down)通常由「撕扯」(tear it down)代替。

商店卡

一枚內戰商店卡幣

內戰商店卡與愛國幣的不同之處在於,它的一面或兩面顯示私人企業的名稱和/或位置。有能力的企業會製作兩個模具,讓幣兩面都為該企業做廣告。否則,只有一面顯示商家信息。 [7]

隨軍商販幣

隨軍商販幣和商店卡類似。與商店卡鑄印上商家的名字不同,這些幣上會顯示一個特別的軍隊單位(通常是一個)和隨團的商販(sutler)的名字。在三種內戰幣中,隨軍商販幣是迄今為止最稀有的。

收藏價值

有幾個因素決定內戰幣的可收藏價值。主要因素是稀有度。稀有度的衡量範圍是1到10(1代表最常見的類型)。該量表由著名錢幣交易商和作家喬治·富爾德(George Fuld)發明。

用於鑄造內戰幣的材料也可能影響可收藏性。內戰幣是使用多種材料鑄造而成的,是常見的選擇(通常實際上是青銅)。其他用於造幣的材料是鎳銀,白金屬(White Metal)和。還存在使用橡膠鑄幣的情況。 [2] [8]

稀有度量表

  • R-1:大於5,000個
  • R-2:2,000至5,000
  • R-3:500至2,000
  • R-4:在200至500之間
  • R-5:介於76至200之間
  • R-6:介於21和75之間
  • R-7:11至20
  • R-8:5至10
  • R-9:介於2和4之間
  • R-10:唯一(只有一個已知存世)

參考資料

  1. ^ Yeoman, R.S., A Guide Book of United States Coins (2004 edition), Whitman Publishing, 2003. ISBN 1-58238-199-2
  2. ^ 2.0 2.1 2.2 George and Melvin Fuld, U.S. Civil War Store Cards, Quarterman Publishing, Inc., 1975. ISBN 0-88000-135-6
  3. ^ Tebben, Gerald. "An overview of Civil War Tokens"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June 27, 2006,., Columbus, O., Civil War Tokens. Retrieved June 26, 2006.
  4. ^ "Indian Head Cent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oinFacts.com. Retrieved on June 23, 2006
  5. ^ "Indian Head Bronze Cents 1864-1909"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6-06-16.. www.coinresource.com. Retrieved on June 23, 2006.
  6. ^ Farr, Arthur W. March 1999. "More on the . Retrieved July 1, 2006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May 8, 2006,.
  7. ^ Civil War Patriotic Token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ivilwartokens.com. Retrieved June 22, 2006.
  8. ^ Civil War Tokens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civilwartokens.com. Retrieved June 23, 2006.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