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在報刊上點名批判問題的通知
《關於在報刊上點名批判問題的通知》,是文化大革命期間,1967年8月14日中共中央發出的一個通知[1]。
概述
《通知》的主要內容有:為了把這場革命的大批判更好地同各地區、各部門的批鬥結合起來,批准除原來已在報刊上點名批判的中央和省、市的21名所謂「走資派」外,再公開點名批判34名「走資派」,其中包括[2][3]:
- 「已在中央報刊上點名批判的走資派」:彭真、彭德懷、陸定一、羅瑞卿、楊尚昆、周揚、蕭望東[4]
- 「已在地方報刊上點名批判的走資派」:陶鑄、王任重、李井泉、賈啟允、閻紅彥、汪鋒、歐陽欽、李范五、烏蘭夫、王鐸、王逸倫、王超、任白戈、王鶴壽[4]
- 「在中央報刊上下一步擬予公開點名批判的走資派」:薄一波、呂正操、林楓、安子文、楊秀峰、蔣南翔、吳冷西、張聞天、張勁夫、韓光[4]
- 「在地方報刊上下一步擬予公開點名批判的走資派」:西北局劉瀾濤、習仲勛、胡錫奎,東北局馬明方,上海市陳丕顯、曹荻秋、楊西光,天津市萬曉塘、張淮三,河北林鐵,安徽李葆華,福建葉飛,河南文敏生、趙文甫,廣東趙紫陽,江西方志純,四川廖志高,吉林趙林,寧夏自治區楊靜仁、馬玉槐,山西陶魯笳、衛恆、王謙、王大任[4]。
在這以後,中央部門及省、市、區又有許多領導人被報刊公開點名批判[5]。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1980年6月11日,中共中央決定:曾在中央、地方和軍隊的報刊、文電上對一些幹部錯誤點名批判,應予以平反[4]。6月19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處理文化大革命中一些幹部在報刊和文件上被點名批判問題的通知》,宣布文化大革命中在中央、地方以及軍隊報刊上被點名批判者一律予以平反。
參考
- ^ 徐達深主編. 共和国史记 第3卷 上 神州板荡. 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 292.
- ^ 羅正楷主編. 中国共产党大典.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6.06: 936. ISBN 7-80068-868-2.
- ^ 王炎著. 党内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建设的历史进程与经验研究. 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 2016.04: 166. ISBN 9787511729637.
- ^ 4.0 4.1 4.2 4.3 4.4 劉利民主編. 辉煌五十年 向共和国五十周年华诞献礼.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8.10: 137. ISBN 7-5051-0271-0.
- ^ 張晉藩等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大辞典. 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1992.11: 628. ISBN 7-207-02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