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國
丹丹國(Tendong),唐朝稱呾呾洲、旦旦、單單,或誤為日亘。古代南海地名。始見於中國 《梁書》卷三,《隋書》卷八二,《通典》卷一八八,《文獻通考》卷三三二。在今包括馬來西亞吉蘭丹州在內的馬來半島中部一帶,一說在今馬來西亞馬來亞東南岸的天定,一說在今新加坡附近。
唐會要作旦旦
丹丹國崇信佛教。先後遣使至南朝梁、南朝陳及唐朝朝獻。南朝梁武帝中大通二年(530年)、大同元年(535年)二月[1]曾遣使梁朝,獻牙像、塔及金、銀、琉璃、火齊珠、吉貝、雜寶、香藥等。陳宣帝太建三年(571年)五月及十月、太建十三年十月[2]及陳後主至德三年(585年)十月[3]又屢次遣使來中國,建立友好關係,7世紀又多次遣使與中國通好。[4]
延伸閱讀
- 許雲樵《丹丹考》
- 陸佳容,謝方《古代南海地名匯釋》第1060頁TENDONG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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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古代南海地名匯釋》
- ^ 《梁書》卷3:二月……辛丑,高麗國、丹丹國各遣使獻方物。
- ^ 《陳書》卷5:五月戊申,太白晝見。辛亥,遼東、新羅、丹丹、天竺、盤盤等國並遣使獻方物。……冬十月……己亥,丹丹國遣使獻方物。……冬十月……壬寅,丹丹國遣使獻方物。
- ^ 《陳書》卷6:冬十月己丑,丹丹國遣使獻方物。
- ^ 《梁書》卷3:「中大通三年六月丹丹國遣使獻方物」。
《梁書·南海諸國列傳》:「丹丹國,中大通二年,其王遣使奉表……謹奉送牙像及塔各二軀,並獻火齊珠、古貝、雜香藥等。」
《隋書·卷82·南蠻列傳》:「婆利國,自交阯浮海,南過赤土、丹丹,乃至其國」。
《新唐書·卷222·南蠻傳下》:「單單,在振州東南,多羅磨之西,亦有州縣。」
《冊府元龜》卷970
《玉海》卷153
《續通典》卷148
《續通志》卷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