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优良条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1972年11月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主席荻原彻和总干事勒内·马厄所签属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于1972年11月16日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上通过。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1972年11月23日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主席荻原彻和总干事勒内·马厄所签属的国际条约,该条约建立了旨在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世界遗产名录,并设立世界遗产委员会以执行公约内容。于1972年11月16日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大会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