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宝泉
边宝泉(19世纪?—1898年),字廉溪,号润民,汉军镶红旗人, 祖籍辽阳[1]。清朝官员。
同治二年(1863年)癸亥恩科进士,授编修。十一年,补浙江道监察御史。疏弹直隶总督李鸿章呈进瑞麦。李鸿章以修永定河合垄,为部下请赏,但不久永定河再次决堤,边宝泉又疏请撤销保案。同年,迁户科给事中。光绪三年,出为陕西督粮道,再迁陕西布政使。九年,擢陕西巡抚。十一年,调河南巡抚,十三年,因病解任。
在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中,时任户科给事中的边宝泉,曾对此案向皇帝上奏折表异议。
二十年,起复为闽浙总督。清制旧设船政大臣,后改以闽浙总督兼任。边宝泉特疏请恢复旧制,上言造船、购料、请教师、筹经费四事。二十一年,兼署福州将军。二十四年,卒于任上,赠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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