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退伍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退伍(英语:Military discharge),指服完常备役预备役之后,离开军队,恢复一般公民身份至社会工作之军人。

美国

美军存有多种类型的退伍。

行政型

  • 初级分离 (Entry Level Separation):军人在服役头180日离开军队时使用。
  • 名誉退伍 (Honorable Discharge):通常具有重大功劳,享有退伍军人的大部分福利。
  • 一般退伍 (General Discharge):因为一般原因退伍之人,可能享有部分福利。
  • 其他退伍:所有其他因素退伍(包含因战伤残),这类退伍通常是交由退伍军人管理机构判定其福利资格。

惩戒型

  • 勒令退伍(军法勒退):在军队中犯了违反规定而遭到勒令离开军队,并且剥夺全部的退伍军人福利。
  • 不名誉退伍(非荣誉退伍、开除军籍):在军队中犯下严重不良行为或犯罪,被剥夺全部的退伍军人福利,且其未来就业等各方面事项亦会受到影响。(禁止持有枪枝、求职遭遇困难等)在部分美国州份,不名誉退伍的军人在当地法律上与有刑事案底的人无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退伍制度中与世界各国差别较大之处在于,普通士兵(义务兵/志愿兵)服役期满称之为“退伍”,而“干部”(指正式军官;士兵提升为干部称为“提干”)因视为职业军人,其离开部队称之为“转业”(俗称“去地方”,习惯上与“部队工作”相对的称一般社会工作为“地方工作”)。终身服役于解放军且官阶较高者到达一定年龄离开部队称之为“离休”(全称离职休养),离休者名义上仍归属军队,因此待遇上等同于在职军官。

相关条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