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述曾
范述曾(431年—509年),字子玄,又字颖彦,吴郡钱唐人[1][2],南北朝刘宋、南齐官员。
生平
范述曾年幼好学,跟随馀杭吕道惠学习《五经》,了解当中的章句。吕道惠有几百名学生,但只称范述曾会成为王者的老师,南齐的文惠太子萧长懋、竟陵文宣王萧子良幼时曾获萧道成引荐范述曾担任师友。他从刘宋晋熙王刘燮王国侍郎起家,南齐初年担任南郡王萧长懋的王国郎中令,迁官尚书主客郎、太子步兵校尉,带任开阳县令。范述曾个性正直敢言,在宫中多次劝谏,萧长懋虽然没有完全听从,但从不怪罪他;竟陵王萧子良很是器重他,称作“周舍”,当时的太子左卫率沈约亦将他比作汲黯。之后他以父母年老,乞求回乡养育,因此拜授中散大夫[1][2]。齐明帝继位,他除授游击将军,外任永嘉太守,为政清平,绝不严苛,跟随当地风俗。郡内的横阳县山谷险峻,逃犯聚集该处,朝廷悬赏二千石通缉他们也不能平息;范述曾到当地出示恩信,逃犯就背著钱财出来,编入户属籍者有二百多家,自此当地商业流通,居民安居乐业。范述曾在郡清廉,从来不接受馈赠,齐明帝听闻后闻下诏嘉奖,征任游击将军,郡内人民送来旧钱二十多万,他一分前也不接受,只收下白桐灯笼十多枚。就郡时他不带来家属;离开时他也不带走任何物资,当地人不论老少都出来送行,号哭声在数十里外也听到[3][4]。
东昏侯年间时,他获拜中散大夫,回归家乡。梁武帝建立南梁,他乘搭小船前往建康,再次辞官。武帝下诏赐他绢布二十匹,他将自己生平得到的俸禄施舍他人,到老年时家中再没有资产,到天监八年(509年)去世,虚岁七十九。他著有注《易文言》和杂诗赋数十篇[5][6]。
引用
- ^ 1.0 1.1 《梁书·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七》:范述曾字子玄,吴郡钱唐人也。幼好学,从馀杭吕道惠受《五经》,略通章句。道惠学徒常有百数,独称述曾曰:“此子必为王者师。”齐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幼时,高帝引述曾为之师友。起家为宋晋熙王国侍郎。齐初,至南郡王国郎中令,迁尚书主客郎、太子步兵校尉,带开阳令。述曾为人謇谔,在宫多所谏争,太子虽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竟陵王深相器重,号为“周舍”。时太子左卫率沈约亦以述曾方汲黯。以父母年老,乞还就养,乃拜中散大夫。
- ^ 2.0 2.1 《南史·卷七十·列传第六十》:范述曾字子玄,一字颖彦,吴郡钱唐人也。幼好学,从馀杭吕道惠受五经,略通章句。道惠曰:“此子必为王者师。”齐文惠太子、竟陵文宣王幼时,齐高帝引述曾为之师友,起家宋晋熙王国侍郎。齐初至南郡王国郎中令,迁太子步兵校尉,带开阳令。述曾为人骞谔,在宫多所谏争,太子虽不能全用,然亦弗之罪也。竟陵王深相器重,号为周舍。太子左卫率沈约亦以述曾方汲黯。
- ^ 《梁书·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七》:明帝即位,除游击将军,出为永嘉太守。为政清平,不尚威猛,民俗便之。所部横阳县,山谷险峻,为逋逃所聚,前后二千石讨捕莫能息。述曾下车,开示恩信,凡诸凶党,襁负而出,编户属籍者二百馀家。自是商贾流通,居民安业。在郡励志清白,不受馈遗,明帝闻甚嘉之,下诏褒美焉。征为游击将军。郡送故旧钱二十馀万,述曾一无所受。始之郡,不将家属;及还,吏无荷担者。民无老少,皆出拜辞,号哭闻于数十里。
- ^ 《南史·卷七十·列传第六十》:齐明帝即位,为永嘉太守。为政清平,不尚威猛,甿俗便之。所部横阳县山谷崄峻,为逋逃所聚,前后二千石讨捕莫能息。述曾下车,开示恩信,凡诸凶党,繈负而出,编户属籍者二百馀家。自是商旅流通,居人安业。励志清白,不受馈遗。明帝下诏褒美,征为游击将军。郡送故旧钱二十馀万,一无所受,唯得白桐木火笼朴十馀枚而已。
- ^ 《梁书·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七》:东昏时,拜中散大夫,还乡里。高祖践阼,乃轻舟出诣阙,仍辞还东。高祖诏曰:“中散大夫范述曾,昔在齐世,忠直奉主,往莅永嘉,治身廉约,宜加礼秩,以厉清操。可太中大夫,赐绢二十匹。”述曾生平得奉禄,皆以分施。及老,遂壁立无所资。以天监八年卒,时年七十九。注《易文言》,著杂诗赋数十篇。
- ^ 《南史·卷七十·列传第六十》:东昏时,拜中散大夫,还乡里。梁武帝践阼,乃轻行诣阙,仍辞还。武帝下诏褒美,以为太中大夫。述曾生平所得奉禄,皆以分施,及老遂壁立无资。以天监八年卒。注易文言,著杂诗赋数十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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