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汝焕
胡汝焕(1543年—1603年),字文甫,更字孟弢,号少白,江西南昌府南昌县胡家坊人。
家族
先世为宋阳山县男、壮侯胡藩之后,胡藩有子六十人,为南昌著族。彦英生景明,景明生尹文,尹文生秉然,秉然生孔范,孔范生儒,字国珍,别号南湖先生,万历七年己卯科举人,教授生徒,为乡祭酒,配王太安人,生汝焕。从兄胡汝宁是万历二年进士。
生平
胡汝焕年少已经有才名,得知县刘某所赏识,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由刘荐之主持,他中举后被非议,几乎遭人弹劾,后来审讯后的清白。其后他几次进京赴考第,选任沅江教谕。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入聘山东乡试考官,号称得人,御史郭惟贤荐入国子监担任博士。当时宁夏叛变,他抗疏中谈及边事甚为熟悉,后迁官刑部福建司主事,有宦官母亲杀人,汝焕按律处死,当权宦官打算释放,命官署威逼他,汝焕说:“我是法吏,奉天子法,怎会屈服于你!”坚持不从,令对方憎恨。他在部并不严苛,多次平反狱事,很快奉旨到江南处刑,在僧舍去世,生平以清介自持,死时行李只有故衣数袭,同乡仕宦者为他筹集金钱才能南归下葬。
仲子胡实美,工古文词,内容有胆气,守备边境时屡次擒贼[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