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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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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伦敦西区一家世界最早的网咖

网络咖啡厅(英语:internet cafécybercafé,简称网吧网咖),是一种提供互联网连接服务的公共场所,绝大部分又有提供餐饮服务。世界上第一家网吧于 1994 年 4 月由计算机科学家 Min-Ho Jung 在韩国首尔创立,后来发展成为韩国的电脑游戏室。 .[1] 在一些国家,网吧为那些没有电脑上网条件的人们提供了一个经济、便捷的触网机会。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国家,网吧更多是作为一种休闲娱乐场所,方便人们聚在一起打游戏或进行临时的团队办公。网吧通常会售卖饮料和小吃,但基本上不会售卖酒精类饮品。

现状

柬埔寨的一家网咖
中国成都的一家网吧

网吧通常将若干台电脑组成一个局域网,早期以T1E1数据专线,现在则以ADSL电缆光纤等方式接入互联网

在开发中的国家,网咖可以给家中没有电脑和网路设备的民众上网。例如不丹辛布随处可见供顾客上网的小餐饮店。在欧美国家,网咖也通常是给顾客收发电子邮件、办公、传送即时讯息的地方。但亚洲已开发国家或地区的大多数人口都拥有电脑网路,网咖成为玩网路游戏的交流场所,现在网咖已经达到有独特共用的平台,可以选用各种网路游戏,“玩网路游戏”已经成为亚洲地区对于网咖的代名词。

在家用电脑和移动互联终端逐渐普及的冲击下,不少网吧在向装修精致、环境优雅的“网咖”转变。网咖,顾名思义就是网吧+咖啡,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普通网吧,最初的角色与功能主要是为商务人士提供舒适又便捷的上网环境。随着时代的推进,网咖逐渐成为兼具娱乐与休闲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业态。近年,随着中国等地网吧市场格局的转变,以“网吧+水吧”为经营核心的网咖模式走在行业前列进入人们视野,并逐步呈现出取代传统网吧模式的发展势头。

另外还有网际网路亭,供人短时间内使用网际网路的地方,常常在机场旅馆的大厅可见,台湾的捷运站提供wifi无线网路,并在车站内安装可供摆放笔记型电脑的台子供上网使用。北美洲的汽车餐厅也常常有网际网路亭的设置。

设在办公大楼中的网咖

最近网际网路访问的需求增加,很多酒店酒吧咖啡馆网际网路无线上网的设置,因此网吧和普通咖啡馆之间的区别渐渐消失。特别是欧洲国家,因为越来越多的咖啡馆提供相同的服务,使得纯网吧的数量逐渐减少,一个例子是德国。发展的原因是比较高的网际网路普及率,广泛的使用笔记型电脑、平板电脑智慧型手机等及较多的无线上网点数量。因为如果没有提供电脑不成网吧,很多在德国的咖啡馆提供无线上网,但是没有终端。另外,在德国网吧内规则亦很多,因为成立网咖的规章之后,规定18岁以下人士禁止进入。

而且新加坡洛杉矶的网咖常常有限制,因为洛杉矶有网咖滋生帮派的例子。

中国大陆

中国丽江市的某一处网吧
中国江苏省苏州市的一家网鱼网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家具有连锁网吧经营资质的网吧

1996年11月15日,实华开公司在北京首都体育馆旁边开设了宣传中的中国第一家网吧——实华开网络咖啡屋。也有说法认为中国大陆第一家网吧诞生于1997年。1998年,瑞得在线就在北京贵宾楼饭店建了一家网吧,当时叫网络咖啡屋,主要提供高档的商务服务,后又在其他五星级饭店建了三家网吧。鉴于中国大陆在互联网时代早期的特殊情况,网络普及与人民收入不成正比,致使许多家里买不起电脑的人纷纷涌入网吧体验网上冲浪,特别是未成年人居多。虽然大陆政府也有要求网吧不能开在学校附近200米范围内(国法函2003<188>号[a]),但除了少数大城市,很多地方并不遵守这个规定。许多网吧开在学校附近的小巷中,甚至并排数十家。政府也增加规定网吧在凌晨12点之后便不能营业,其实许多网吧在12点之后关闭店门,继续营业通宵。许多网吧直接打出通宵上网有优惠的宣传词,公开通宵营业。

随着网络游戏的逐渐发展,青少年因为网络而发生问题的事件逐渐增多。虽然责任不全在于网吧,但中国大陆政府还是下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现时中国大陆推行网吧实名制,年满18周岁的顾客需凭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才可上网。每个合法登记的网吧都必须在门口悬挂“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警告牌,并有举报电话,如有违规,则要处以较高罚款,严重者将取消营运资格。但实际极少有人举报,文化监管部门一般只是不定期抽查城市繁华地带的网吧,对社区及偏远地区的网吧一般不查。某些大型网吧也与文化监管部门人员通气,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中国大陆,一些达不到政府要求、无照经营的非法网吧被称作“黑网吧”,它们通常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没有合适的火灾逃生通道、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打游戏甚至浏览色情网站等。这些黑网吧是政府部门打击和取缔的对象。达到标准的网吧大多规模较大,环境舒适设有空调,并有餐饮等服务。一些网吧还会举办小范围的电竞比赛,并设有奖品,以吸引顾客。

曾经一度出现过“绿色网吧”,即政府出面,专为未成年人开设。但可浏览内容经过严格过滤,并且有专人看管。可以玩的游戏也仅限于“绿色游戏”,绿色游戏即所谓没有暴力、血腥、色情等内容,不会引起沉迷的游戏。但就大陆绿色游戏开发来说,绿色游戏一般都比较无趣,缺乏吸引玩家的元素。因此,绿色网吧一直处于低迷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大陆,“网吧”不一定等同于“网咖”。中国大陆的“网咖”通常会提供比一般网吧更为高端的服务,如提供咖啡、奶茶、西点、休息、办公等服务,电脑配置也更为高端,还会根据不同上网人群的需求单独开辟不同的区域[2]

香港

在香港互联网兴起之时,亦曾出现一种“色情网吧”,借“指导用户使用网络浏览”为名,而在密室内进行非法性交易。一些少女因为想赚快钱而于色情网吧工作,成为性工作者。但这种“特殊服务”随着互联网泡沫爆破而式微。

台湾

位于台湾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路的战略高手士林店(已结束营业)。

在台湾,根据Internet Café的英文名字而产生了「網咖」的名字,首家网咖“超新星网路咖啡厅”于1990年代在台湾大学附近设立,开业者曾留学英国,将此概念带回并在地经营。当时并未流行线上游戏,因此网咖是纯粹供上网用,并供应咖啡等点心,有些还提供列印、传真、影印、扫描及会议室等等的商务服务。1990年代后期起开始流行线上游戏,并有连锁店兴起,“战略高手”为其中规模最大者。传统有些仅提供漫画内阅服务的店,例如“漫画王”也开始提供网咖服务。

而宽频网路服务普及化、笔记型电脑趋于平价后,有些咖啡馆速食店等亦开始提供免费或收费的有线无线上网服务,网咖的客源逐渐变成以玩线上游戏为大宗,不再像早期是以纯粹上网及商务为主。

年轻人对于网咖的热衷已经引起家长与政府的恐惧,而著手进行网咖管理的法律制定,台北市政府规定网咖不能开设于学校200公尺范围以内,而新北市政府是400公尺范围且全天禁止未满18岁者进入,意欲使网咖逐步远离学生与年轻族群,但网咖业者反驳,这些政策为基于社会既定刻版印象所导致,不能全部怪罪他们。台湾的网咖文化很独特,除了联机对战的声光娱乐外,大部份网咖都会供应餐点、饮料给客户来作为增值服务,一边上网、一边进食,所以网咖主要的经济来源并非以上网费用为主,这只占30%,饮料与餐点才是主要经济来源。部份网咖还提供包厢以及淋浴洗衣设施,费用低于旅馆,而成为一些旅行者过夜睡眠的去处。

日本

目前有网咖难民存在因素。

常见问题

  • 长期在网咖滞留的网吧难民
  • 因为游戏成瘾例如在网咖玩MMORPG,玩到暴毙[来源请求]
  • 因为网咖消费者的匿名性,因此有时成为网络犯罪的温床。网咖业者为了自保,可能加装录影监控设备,或是推行会员制,或加强查验顾客的身份证件。

参见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注脚

  1. ^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国法函2003<188>号)的复函解释:200米范围是指自中小学围墙或者校园边界的任意一点向外沿直线延伸200米的区域,是网吧及娱乐场所与学校直线的最短距离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