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王 (明朝第一任)
福清王朱常(16世纪—17世纪),明朝宗室,吉宣王朱翊銮的嫡三子。明吉藩第一代福清王。[1]
生平
明朝年间
按《宗藩条例》,朱翊銮是作为旁支郡王进封为亲王,他的庶次子朱常汶及朱常不能封郡王,只能按郡王的儿子封镇国将军。
朱翊銮引用例子,请求封朱常汶、朱常为郡王。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十二月,礼部请求驳回。神宗认为吉王府是亲支,命照之前秦王府的例子改封朱常汶、朱常为郡王。[2]
朱翊銮又奏请按沈宣王朱恬烄子朱珵垲、朱珵埏分别封为灵寿王及六合王、秦靖王朱敬镕子朱谊𣴖封为崇信王等由小宗入继的亲王的子孙仍可封郡王的事例,早正朱常汶、朱常的名分,及请求改封二人各自的夫人陈氏、周氏为王妃。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正月,礼部上奏请求驳回及下敕书令吉王府长史司告知朱翊銮遵守成例,不要再妄求给儿子们加封。神宗下旨称吉王府为亲支,朱常汶、朱常准照秦王府的例子改封郡王,他人不得引以为例。[3]二月,礼科给事中杨天民称以前秦、沈二王府的王子得封郡王已经错了,岂可再错,要防止他人心存侥幸效仿,请求按礼部所请停止封朱常汶、朱常为郡王,神宗不采纳。[4]三月,礼部问如果其他人也以此为由请求封儿子为郡王,神宗又当如何,请求收回成命,神宗不准。礼部又奏请准朱常汶、朱常受封郡王,但仍支用镇国将军禄米,仪仗、房屋、冠服等件照例免给,至于教授、典膳、民校等项由礼部铨选给拨,获准。[5]五月,神宗遣武安侯郑惟忠、新宁伯谭国佐、编修吴道南、杨继礼、董其昌、简讨傅新德、编修汤宾尹、史继阶、寺丞张鸣㟠、行人刘尚宾、崔廷健、潘国重、黄化龙、中书萧近高册封朱常为福清王,夫人周氏加封为德化王妃,朱常汶夫妇也加封为德化王和德化王妃。[6]
后来朱翊銮又引用朱常汶、朱常为例,请求让第五子朱常源也受封郡王。礼部上奏认为朱常汶、朱常没有被改回镇国将军已经是侥幸,不该被引以为例,加恩也不可以一再发生,应该依法仅封朱常源为镇国将军。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十月,神宗同意礼部的意见。[7]
家庭
妻妾
- 王妃周氏
子孙
参考文献
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吉藩福清国国王 1596年-?年 |
继任: 子朱由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