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台之(?—?),字元辰,范阳郡遒县(今河北省涞水县北)人,祖冲之的曾祖父。
太元年间,祖台之官至侍中、光禄大夫。担任尚书左丞时,曾经被中书令王国宝酗酒羞辱,王国宝攘袂大叫,用盘盏乐器扔祖台之,祖台之害怕而不敢言,被御史中丞褚粲所弹劾。晋孝武帝以祖台之懦弱,不是监司之体,与王国宝一起免官。祖台之《志怪》一书,两卷,流传于世[1]。
家庭
子女
参考资料
- ^ 《晋书·卷七十五 列传第四十五》
- ^ 《南史·卷七十二·列传第六十二》:祖冲之,字文远,范阳遒人也。曾祖台之,晋侍中。祖昌,宋大匠卿。父朔之,奉朝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