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十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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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十臣恒泰[1],湖广蕲水县人,明末官员。崇祯十年进士。

生平

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官浙江慈谿县知县。弘光元年(1645年)二月,补南都监察御史[2][3]

轶事

明末某年,毕十臣曾到浙江慈谿担任童子试的主考官,当年选拔出的第一名是桂天士。清康熙某年,当毕十臣的年龄高达九十岁时,桂天士从家里带了一些饼及蔬果前往毕十臣的家祝寿。当桂天士走到江西时,遇盗匪作乱,清朝官方的巡逻者看到他的相貌很奇怪,就抓著他送往军事审判。姚启圣问他,毕十臣据实以告,遂得到释放,并获得资助前往。[4]

参考文献

  1. ^ 光绪《蕲水县志·卷十·人物志》:毕十臣,字恒泰,崇祯丁丑进士。
  2. ^ 《明季南略·卷二》:(弘光元年二月)十一(甲子),兵科戴英论陈洪范所请叙录从行员役,有何劳绩?滥予非宜;上是之。太常卿张元始请虔祀社稷。陆康稷改文选郎中,加沈廷扬参议。宫继阑、曹烨广东、江西副使。叶绍颙太仆卿。考选林有本、沈应昌、张利民、韩祖、钱源、徐方来、庄则敬为给事中,王锡衮、刘襄、夏维虞、郝锦、王大捷、毕十臣、张兆熊、王养、郭贞一为御史。谥思宗皇太子曰“献湣”、定王曰“哀”、永王曰“悼”。
  3. ^ 《明季南略·卷二》:(弘光元年四月)初四(丙辰),遣内官守十三门,禁各官家眷不许出京城。徐元爵嗣魏公。惠安伯张养志论选郎陆康稷贪污;诏勿问。御史毕十臣言:‘孟夏享太庙,文武班陪祀寥寥’;命戒其后。左良玉兵陷九江府,寻死,其子梦庚自称“留后”;命阮大铖、刘孔昭率师出御。
  4. ^ 《清稗类钞·卷52》:明季,蕲水毕十臣令慈谿,以童子试首拔桂天士,天士德之甚。康熙某年,十臣年九十矣,天士自家治饼饵果蓏之属,负担往,为十臣寿。行至江西,遇寇乱,逻者怪其貌,执诣军门。方伯姚启盛问知其故,义之,即释其缚,资之行。至,则然烛列果饵案上,坐十臣南面,自拜于堂下。十臣命举家皆出拜之,留月馀始归。
官衔
前任:
汪伟
明朝慈谿县知县
1639年-1642年
继任:
王国冕
署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