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局(英语:Legal Aid Services Council,简写为LASC,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香港法例第489章)成立的独立香港法定机构,负责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该局在不干预法律援助署的日常运作下,监察该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
成员
主席
主席须不属公职人员、大律师或律师,而行政长官认为他并非与大律师行业或律师行业有其他直接关系。
- 历任主席:
- 李泽培
- 陈茂波 (2006年9月1日-2012年9月1日)
- 李家祥 (2012年9月1日-2019年9月1日)
- 梁永祥 (2019年9月1日-)
成员
- 持有根据〈执业律师条例〉(第159章)发出的执业证书的两名大律师及两名律师
- 四名行政长官认为与大律师行业或律师行业无任何关系的人士
- 法律援助署署长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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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组织(包括有官守及非官守委员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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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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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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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
- 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委员会
- 香港赛马会音乐及舞蹈信托基金受托人委员会
- 建造商委员会
- 楼宇安全贷款计划审批委员会
- 中央康复服务资讯科技委员会
- 签证联络委员会
- 香港加拿大电影及电视联合制作查核委员会
- 儿童死亡个案检讨委员会
- 中医中药发展委员会
- 儿童事务委员会
- 扶贫委员会
- 防止虐待儿童委员会
- 向舍身救人者家属提供经济援助委员会
- 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
- 创新、科技及再工业化委员会
- 教师及校长专业发展委员会
- 促进母乳喂哺委员会
- 降低食物中盐和糖委员会
- 中药研究及发展委员会
- 自资专上教育委员会
- 边缘青少年服务委员会
- 公民教育委员会
- 促进种族和谐委员会
- 残疾雇员支援计划委员会
- 场地伙伴计划委员会
- 顾问工程师委员会
-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委员会
- 教育统筹委员会
- 安老事务委员会
- 环境运动委员会
- 扩大建筑小组委员会
- 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
- 水喉及水务材料专家委员会
- 扑灭罪行委员会
- 消防安全委员会
- 海滨事务委员会
- 太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
- 香港扶轮社暨星岛基金贷款助学金遴选委员会
- 人力资源规划委员会
- 入境事务处使用服务人士委员会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及政治委任制度官员薪津独立委员会
- 香港特别行政区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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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助学金联合委员会
-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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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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