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汪一中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汪一中
大明中宪大夫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徽州府歙县匠籍
字号字正叔,号南华
谥号忠愍
出生正德十年(1515年)乙亥六月三十日
逝世嘉靖四十年(1561年)闰五月廿六日
配偶娶程氏,封宜人,赠淑人
亲属(子)汪居敬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汪一中(1515年—1561年),字正叔,号南华直隶徽州府歙县潜川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年(1515年)出生。丁酉顺天府乡试第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十七名,三甲136名进士。[1][2]开封府推官,二十八年擢升刑部主事,丁外艰,三十年辛亥服阕,补原职,改工部主事,升都水司郎中,三十七年官至江西按察司副使。嘉靖四十年(1561年)盗起湖西诸郡,汪一中遇难。[3]朝廷追赠光禄寺卿,谥忠愍[4]

著作

著有《南华山房集》,已不传。

家族

曾祖汪隆胜;祖父汪福琛;父汪文显,封开封府推官,赠工部郎中;母方氏,封太宜人。具庆下。兄一贯。弟一诚(监生)[5]

参考文献

  • 方弘静《明故中宪大夫江西按察司副使赠光禄寺卿谥忠愍汪公合葬墓志铭》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拱樋《瑞鹤堂近稿》有《哭汪正叔副宪》五律一首,题下注:“辛酉夏盗起湖西诸郡,君死于难。”
  4. ^ 《明故中宪大夫江西按察司副使赠光禄寺卿谥忠愍汪公合葬墓志铭》,方弘静,《素园存稿·卷十二》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国朝献征录·卷之八十六》,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九十》,出自《明史